央行發布查處令,這些支付公司攤上事了!恐怕罰單將至

近日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發佈關於查出涉案支付機構違規事項(銀支付函【2018】600號)文件,對一些支付機構存在的違規行為點名進行查處!

央行發佈查處令,這些支付公司攤上事了!恐怕罰單將至

據悉此次文件主要發給上海、天津、營業管理部、深圳、浙江、四川的央行分支機構發函,要求查處違規涉賭問題。

近期,公安部治安管理偵破了幾起跨境網絡賭博案件,並向支付結算司通報了相關案情,反映一些參賭人員和經營賭博網站或場所的犯罪分子,利用非銀支付機構提供的支付結算服務劃轉賭資,部分支付機構涉嫌違法違規,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現將有關案情反饋相關支行進行查處。

央行早在2012年就下發《關於提示利用支付機構從事網絡賭博有關資金交易風險的通知》,向支付機構提示了以下八種風險點。

(一)客戶使用偽造身份證件或他人(機構)身份證件申請支付服務。

(二)資金交易呈現分散轉入、集中轉出和(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的特徵。

(三)賬戶呈現過渡特徵,大額資金當天到賬當天轉出,賬戶不留餘額或少留餘額。

(四)交易金額為一定金額的整數倍,或接近於一定金額的整數倍(如199元、201元等)。

(五)資金交易金額、頻度與客戶身份、財務狀況、經營內容、經濟行為等明顯不符。

(六)資金交易呈現較明顯的週期性,如每隔一段固定時間進行賬戶充值或轉賬等。

(七)短期內在少數POS機上出現大量借記卡交易。

(八)交易時間與體育彩票開獎時間、境外主要博彩機構開獎時間、重大體育賽事確定結果時間等具有高度關聯性。

還有四種情況一定要引起支付機構重視。

1.特約商戶網站建成時間短,製作粗糙,無公司介紹、聯繫方式等基本信息。

2.特約商戶網站需註冊登錄後才能瀏覽商品或服務。

3.未經審核批准,擅自變更網址、經營產品或服務項目。

4.交易金額與產品或服務價格存在較大差異,經營產品無法下單交易。

央行指出,支付機構應當認真落實《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反洗錢內控機制,加強對客戶和特約商戶的客戶身份識別,強化可疑交易監測分析,提高工作人員反洗錢意識。

另外,支付機構應當嚴格審核特約商戶經營業務,不得為涉嫌存在未經國家許可擅自發行彩票、以有獎銷售(競猜)為名非法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以可兌換的虛擬貨幣進行競猜等違法問題的商戶提供支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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