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可以罷免軍隊的將領嗎?

T幕寒T

謝邀。美國總統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三軍總司令,有權利罷免美國任何一名現役正規軍的將領,沒有權利罷免國民警衛隊的將領。歷史上,很多美國名將都曾經被總統罷免。

1.美國總統是美國三軍總司令,可以罷免任何美國現役部隊軍事將領。《美國憲法》第二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總統為合眾國陸海空軍的總司令,並在各州民團奉召為合眾國執行任務時擔任統帥。美國共有140萬現役部隊的最高長官就是美國總統,可以罷免任何一位美軍現役正規部隊的將領,包括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和國防部長。不過,美國是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議會可以通過軍費預算和宣戰權來制約總統的軍事權力。

美國正規軍在國外執行任務

2.美國總統沒有權利罷免國民警衛隊的將領。美國是聯邦制國家,州權與聯邦權利涇渭分明。美國140萬正規,負責對外的軍事行動,除非受到侵略,否則不能在美國國內展開軍事行動。美國50個州還有50多萬的國民警衛隊,歸各州政府管轄,美國總統沒有權利罷免國民警衛隊的將領。

國民警衛隊在執行任務

3.美國總統曾經罷免的著名美軍將領。歷史上,美國總統罷免的將領中,最著名的是美國五星級上將麥克阿瑟。麥克阿瑟因朝鮮戰爭表現失誤,被時任美國總統的杜魯門罷免。

美國五星上將麥克阿瑟

歡迎討論,歷史上,美國總統還罷免過哪些軍事將領?


美國觀察室

理論上是可行的,因為美國憲法規定總統是軍隊的總司令,因此總統是有權力罷免軍隊將領的,但在實際運作中,總統其實只有“任命權”,沒有“罷免權”。

這主要是美國的一項政治傳統,那就是軍隊在美國的政治生態中處於一種特殊的地位。雖然美國法律規定國防部長必須是文官,但是美軍的領導權力,其實是被分割的,主要體現在決策權、管理權和指揮權的分隔。我在此前類似的問答中提到過,所謂的決策權,就是決定打還是不打的權力,這個權力是總統掌握的,這也是總統作為美軍總司令的體現,比如說決定是不是發射核導彈,這得由總統操作核按鈕;所謂的管理權,就是美國軍隊的日常事務,是由國防部長負責的,美國國防部,其實是美軍的管理機構,比如說徵兵了、確認戰績、發工資之類的,這都是國防部的職責;所謂的指揮權,其實也是最關鍵的權力,其實是由參謀長聯席會議掌握,真正的實權人物是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他們負責制定具體的作戰計劃,實施前線指揮,因為總統和國防部長都是文官,大概率上是不會打仗的,因此根據“

分工明確”的原則,總統要依靠國防部長傳話和管理,最後由參謀長聯席會議指揮。

舉個例子說,假如美國總統想打中東的某個國家,他與自己幕僚商量好後,最後決定開打,然後第一步就是去找國防部長,讓他負責調集資源,然後向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傳話,當參謀長聯席會議接到命令後,就著手製定作戰計劃,然後將制定好的作戰計劃下發給前線的司令部,前線的司令部再將戰術任務下發給各個基層的美軍單位,然後就開始大打。

當然了,這只是一般意義上的環節,有些特殊任務,可以繞開復雜的中間環節,比如說在一些美劇和電影中,或者在二次元世界中,總統直接就下達命令給前線作戰部隊了,或者直接接見特種部隊長官,直接下達機密作戰命令,這在理論上都是可行的,因為總統是軍隊總司令,總司令發話了,豈有不聽的道理?

但是總統雖然在任期內是軍隊的最高領導,但是有一項權力,是總統不掌握的,那就是將軍的授銜,假如總統的兒子只是一名上尉,和美國隊長一樣的軍銜,如果他想把自己兒子提拔成准將,升為將軍,這就不好辦了。因為授予軍銜,是國會的權力範圍,如果國會拒絕給總統兒子准將軍銜,那總統的兒子就只能是上尉。同樣道理,軍事單位的主官,按照美國的傳統,一個是靠戰功,另一是靠考核,這跟美國總統毛關係也沒有,比如說《勇闖奪命島》的裡面的漢默將軍,是憑藉戰功升至准將,也是憑藉戰功和能力成為海軍陸戰隊特種部隊的指揮官。

我們就以漢默將軍舉例,第一步是漢默將軍所屬的部隊,對漢默將軍進行戰功認定和考核,然後上報給國防部,再接著就是國會通過漢默將軍的准將授銜,再然後就是國防部和參謀長聯席會議的上層人物都一致推薦漢默將軍擔任特種部隊指揮官,接下來,就是總統任命漢默將軍擔任特種部隊指揮官。

這也就意味著,整個流程下來,總統需要做的,就是簽字確認,甚至有時候這個環節都多餘了,直接通報總統一聲就可以了。但假如是總統想任命一位戰區司令,那就需要向國會提名,然後參議院投票通過後,才能成功,只要國會反對,那麼總統再堅持也沒用。這也就是說,總統在軍隊人事任免方面,大部分都不要通過總統,小部分要通過議會,總統只是提個名或者說句OK。

但是也不排除特殊情況,比如說當年的麥克阿瑟,就被總統直接罷免了,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總統需要參考很多人的“意見”後,才能罷免主帥,因為主帥在軍中威望很高,總統可能會招致非議。但如果是艾森豪威爾總統罷免前線主帥,那肯定沒人敢說什麼,因為艾森豪威爾當總統前就是五星上將,盟軍西線總指揮,北約總司令,就算再牛,有他牛嗎?

當然了,如果下圖這位當總統,一切就都說不準了,雖然他也上過軍校!


圖維坦

美國總統是美國海陸空三軍最高長官,他當然有資格罷免軍隊的將領。美國總統的權利是很大的,與國會差不多。歷史上,還真有美國軍隊的高級將領被美國總統罷免的例子,而且這個將領赫赫有名,就是麥克阿瑟。麥克阿瑟是被杜魯門總統罷免的職位。之所以他被美國總統罷免了職位,是因為他在東北亞戰場上作戰不利,而且此寮目中無人,看不起美國總統,自然得罪了杜魯門。但我們不能說,因為麥克阿瑟作戰不利,就證明他是一個飯桶。恰恰相反,麥克阿瑟不但不是飯桶,而且是一個近代傑出的天才將領。麥克阿瑟參加過第一次世界大戰,有豐富的作戰指揮經驗,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麥克阿瑟擔任了美國遠東軍司令,西南太平洋戰區盟軍司,在反法西斯戰爭種立下了赫赫戰功。可以說,麥克阿瑟的名字,在日本軍隊之中,就是一個讓他們聞風喪膽的名字。二戰之後,麥克阿瑟組織的仁川登陸作戰,一舉扭轉了戰場的局勢,基本殲滅了北方軍隊的大部,堪稱軍事作戰史上的經典之作,被多國軍事學院列入經典戰役的教科書。可以說,作為一個屢次立下赫赫戰功的將領,麥克阿瑟被授予五星上將是名至實歸,而不是依靠做過西點軍校校長的老資格。麥克阿瑟被打敗,不是說他能力不夠,也不是美軍戰鬥力差,而是我們的彭比他更加優秀,是我們的戰士比敵人打得更加頑強!

美國總統可以罷免軍隊將領,但是不能國民警衛隊的軍官。因為國民警衛隊的指揮權限歸各州。美國州長和總統沒有上下級關係,大家都是平級,各州有很大的自主權。所以,美國總統是不能直接指揮國民警衛隊的,也不能罷免他們的軍官。


懷疑探索者

可以。

美國總統兼美國陸海空三軍總司令。麥克阿瑟就是被杜魯門總統免職的。

問題是,總統能不能免各級軍官呢?

不能那麼說。如果需要由美國總統直接免一個下士,那整個美軍系統就崩潰了。

也就是說,總統有一個最高權限,可以“格式化”整個系統。

但是,實際免各級軍官,並不用總統親自免職。


吉林大福圓

當然可以,憲法規定美國總統是美國武裝力量的總司令,統帥美國軍隊,所以理論上是可行的,而且實際上也是有過這樣的例子的,比如朝鮮戰爭時期,“聯合國軍”總司令五星上將麥克阿瑟就因為公開與時任總統杜魯門唱反調,拒絕執行杜魯門的命令,而被忍無可忍的杜魯門就地免職,不過這屬於七傷拳,因為麥是二戰名將,在國內的聲望很高,因此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杜魯門沒能連任。

現在美國總統一般不干涉軍隊內部具體的人事實務,也沒有必要,美國的政治體質決定了多數重大的人事決策都是總統,軍方,國會達成共識後決定的。


飛火流星Fire

當然可以啦!否則怎麼叫“總司令”呢?

只不過事先都有和智囊團商量,不會隨意行事。罷免一個容易,再任命一個可不能和原來的一樣。

總統不會輕易罷免的。比較有名的就是免去麥克阿瑟聯合國軍司令的命令


天明遙遙山海關

美國總統,兼認海陸空三軍總司令。他可以罷免軍隊的任何將領。

美國總統對軍隊的權限很大,只有對外發動戰爭(就是打別人),需要國會批准,每年的軍費預算,需要國會批准。其他的絕大多數決策,都不用經過國會。美國總統可一人決定。包括髮動核反擊。

當然,重大決策,總統會徵求智囊(謀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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