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头烫、撒白酒?女子被骗入传销窝点被折磨致死 4名拘禁者获刑

未来网(中央新闻网站)北京7月8日电 2017年7月中旬江西新余发生了一起传销致人死亡案,案发后,江西新余警方抓获多人。

烟头烫、撒白酒?女子被骗入传销窝点被折磨致死 4名拘禁者获刑

据澎湃新闻消息,生于1987年的刘某(湖南新化人)是新余市逸夫小学旁一传销窝点的“家长”,王某、尚某、黄某是该窝点的成员。而这个窝点的成员共有十余人。宋某被骗入该传销窝点后,即被限制人身自由,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随身物品被拿走,多名传销人员对宋某进行过上课,并威胁、殴打。在非法拘禁宋某期间,刘某上门对其进行过“聊开心”,同宋某说一些开心的事情,让其打消回去的念头。

在诱骗宋某至传销窝点十一天后,传销窝点组织成员开始对宋某进行更残酷的虐待。2017年7月16日傍晚6时许,在杨某的指挥下,李某在客厅负责望风,其他四人采取用烟头烫、棍子打、开水烫、凳子砸、喷白酒、洒盐等方式对宋某进行殴打,持续近一个半小时左右,致宋某死亡。

法院一审认定4名被告人均犯非法拘禁罪,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王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尚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黄某处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王某、尚某、黄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7529.75元,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宣判后,王某、尚某、黄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原判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新余中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2018年6月6日,新余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