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強租借我國土地爲何期限最多都是99年?再多了他們不敢!

我們都知道在1840年後清政府與外國列強簽訂了許多不平等條約,內容大多數都涉及賠款,割地,通商等等。但有時候西方列強巧立名目,並不想給人留下一種搶佔他人土地的壞印象,所以他們想到一個辦法,那就是土地租借。可奇怪的是西方列強一般租借最多就99年,這是為什麼呢?為什麼不加1年呢?

列強租借我國土地為何期限最多都是99年?再多了他們不敢!

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簽訂場景

基本上大部分給的解釋都是如果加1年,租借100年的話,這個地方就會完全成為租界國家的固有領土,這一觀點很多史學家也是認同的,但是翻遍相關資料,也沒有一條確切的說明過。

其實租借99年主要是因為列強大多數來自歐洲,這與他們古老的法律有著聯繫,而且就算當時清政府無力反抗,但是列強們也不可能完全瓜分掉中國,所以也就出現了租借99年的鬧劇。

列強租借我國土地為何期限最多都是99年?再多了他們不敢!

租界

在封建時期的英國土地的所有權一般歸英王所有,而使用權卻分兩種,一種為永久使用權,另一種是通過租借的方式使用,一般為999年。為什麼不選擇1000年,這是因為要體現土地租借的靈活性。隨著進入現代,999年也逐漸成了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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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曾經作為租界借給英國99年

其實不止古代英國,甚至於整個歐洲,以及古埃及也流行著這樣的法律。這因為這是歐洲的古老傳統,列強一半才會與清政府租借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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