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怎麼計算?依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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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分析:

第一,首先你是否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那麼在申請你所在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確認工傷時一併申請勞動關係的確認。如果你是非全日制用工或者像保姆等家政人員,你只能要求僱主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而不能走工傷賠償的程序。

第二,確定你受傷的事情是否屬於工傷的單位。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換職業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收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第十五條“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等”,需要你結合自身情況看看是否符合。

第三、如果你認為符合認定工傷的條件,那麼需要在事故發生後30日內,由用人單位向你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不願意申請,工傷職工或者近親屬、公會組織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逾期,你將失去工傷認定的資格。

第四、在工傷認定後,如果需要對勞動能力進行鑑定的,需要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社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並提交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五,關於賠償部分,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到指定醫療機構的工傷康復費用、安裝假肢等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領取生活護理費。如果因公致殘,賠償標準見下圖。

第六、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又該用人單位按照法律規定的工傷待遇項目和標準制度費用。

第七,如果你是工作期間因第三人至害,你在主張工傷賠償的同時,還可以向侵權人同時主張侵權損害賠償。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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