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开展“雷霆行动”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通讯员 黄啟伦) 6月下旬,盐津县启动在全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雷霆行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环境保护的工作职责,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彻底整治存在的各类环境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消除环境隐患,提高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大力建设美丽盐津。

根据统一部署要求,盐津“雷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即7月5日前,“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地动员摸排;9月10日前,坚持“规范、清零、严打”相结合进行集中整治; 9月28日前,进行总结督查。现各项工作按进度要求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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