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人坐在一輛小轎車旁邊不起來,周圍聚集了很多圍觀群眾,紛紛指責老人“碰瓷”。被指“碰瓷”後,大爺情緒更加激動。所幸,警方調取事發路段的監控後發現,老人是被冤枉的,他確實是被車撞了。
事發現場
群眾圍觀,指責老人“碰瓷”
6月25日早上7點多,在德陽市區廬山南路太平洋保險公司門口,一位60歲的老人坐在一輛藍色小轎車旁,老人與司機產生爭執,駕駛人聲稱老人“碰瓷”,並引來了不少圍觀群眾。部分群眾指責老人的行為“太要不得了”,也認為老人是“碰瓷”。
調查取證
屬意外交通事故,大爺沒有“碰瓷”
隨後,何彬在太平洋保險公司監控室讓工作人員調取了事故發生時的監控視頻,並用手機錄下了整個事故的發生過程,將視頻資料帶回了交警大隊。
與此同時,老人的家屬也找到了辦案民警,聲稱如果不是“碰瓷”,一定要向涉事司機“討一個說法”。
為了明確雙方責任,涉事司機和老人家屬都被叫到了交警隊,共同觀看監控拍下的事故全過程。監控視頻顯示,當時小轎車司機開車到達太平洋保險公司門口時右轉,與行至此處的老人發生接觸後,老人捂住了自己的腳。隨後,司機下車與老人進行交涉。
在老人家屬和司機共同觀看了監控視頻後,交警解釋,事發當天駕駛員屬正常行駛,在其正打算右轉彎進大門時,碰到了剛好路過的老人,但駕駛員開車途中沒有注意觀察周邊環境並減速慢行,屬於意外交通事故。
因此,警方判定,駕駛員負全責,老人無責,駕駛員受到了扣兩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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