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從來不見美國總統召集50個州州長開大會,共商國內大事?

怡人之人148633009

第一是 州長和總統不是上下級關係。總統根本沒權利使喚洲長。

州長是本州人民投票選舉出來的,和聯邦政府無關。美國的洲有自己的法律,自己的稅收,除了軍事以外是完全獨立於聯邦的。

總統也不能插手任何洲內的事物。

你可以看到中國國家主席,去美國訪問的時候經常會去見洲長,因為如果你想和某個洲談事情的時候,必須和人家的州長談,總統是不能插手的。

其次 去了也沒意義

美國州長的權利僅僅限於本州之內,出了本洲,就是什麼也不是,不允許插手其他洲的事情。

並且,州長是不能插手外交,國際關係,軍事等國家大事的。

總統把五十個洲的州長叫一起也是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只有當洲與洲之間發生了問題,聯邦政府才能插手。 比如在A洲有一個人犯罪了,然後又跑到B洲去犯罪。這時候就需要FBI去跨洲來逮捕這個人。

此時A洲和B洲的警察都沒有管轄權了。

所以,州與洲之間的問題是總統管的,只有總統去和州長商量,並不需要把其他州長叫到一起去。

最後,就算是總統能和五十個洲的州長成為鐵哥們,也仍然卵用沒有。

美國洲內並不是州長一手遮天的,絕大多數決策都需要議會表決,並且還有法院。

總而言之就是,總統叫不來,叫來了也沒卵用。沒有人會閒的沒事幹做這種無意義的事情的。


shawn25

美國政府三級管理,總統,州長,市長,會不會幾年一度,總統要召集州長們開個團結的大會?小一點的州也有幾十上百個城市,州長要不要定期把市長們叫到州府,聽聽彙報?

想象一下這個歡樂的場景吧,假如市長們接到了這樣的請帖,頭一件事肯定是問州長:“來前兒車票你給報銷啊?”第二件事就是打聽清楚參會人群,然後再問:“打死人你負責償命吶?”

以上當然是開玩笑,民主黨和共和黨的兩位市長相見,既不會上演武行,市長也不會找州長報銷車票,他壓根就不會去,當然州長壓根也不會請。

官大一級壓死人,你小樣的不打算幹啦?他要是真請,你要是真去,那你們哥倆確實是不打算幹了,因為你們正上演著一幕違法的醜聞。

對嘍,你這官再大,還真壓不死這人,州長不會鳥總統這一壺,市長也沒把州長當盤菜,大路朝天,各走一邊,誰也干涉不了誰。

不管你當多大官,你需要對讓你上臺的人負責,在任何政治體系內,這是通理,州長不是總統任命的,不需要對總統負責,這飯碗是選民給的,只好可憐巴巴的對所在地區的選民負責。同理,市長也不是州長任命的,同樣不需要上趕著跟他統一思想。

咱就假如美國總統腦袋發熱,冒著被彈劾的風險,非要拉你們州長開個大會,你州長敢去嗎?那不是你的工作範圍,你的選民選你是讓你來管理州內事務的,外星人到了隔壁州,或者放火燒了華盛頓,都跟你沒有一毛錢關係,你該幹嘛幹嘛,要是非去湊熱鬧那就屬於僭越,至少也算是不務正業,不務正業的州長不是大家需要的州長。

所以說,州長寧可頂撞總統(好像也不要因此負責),也絕不會得罪選民,除非你是不想幹了。

美國總統事實上也並不需要州長們的支持,他的精力主要是用在與國會方面的角力,就像州長們同樣頭疼州議會的扯皮,這也是我們關於美國行政低效的感官認識的最直接來源。

在現實中,聯邦政府的權力充分下放,好吧,我承認這句話也是替聯邦政府遮羞,其實美國最初的形態是十三個獨立的州,聯邦政府的權力最早是來自於州政府的放(SHI)棄(SHE),另外還有一些課稅、財政、國防、外交這樣的確是對於單獨的州政府來說力不從心的高大上課題需要聯邦政府解決,而與百姓更加息息相關、更加重要的立法、司法、行政等權限,不好意思,還在本州自己手裡。


歷來現實

1.美國是聯邦制國家,總統沒有權利召集50個州州長開會。《美國憲法》第四條明確規定了,美國是聯邦制國家,州的自治權利很大。雖然美國總統享有的行政權是《美國憲法》賦予的聯邦層面的行政權,並不能向下滲透到美國州的層面。美國50個州享有充分的自治權,除了關稅、外交、國防及其他法律明確規定由美國聯邦政府享有的權利,其他權利全部歸屬美國州政府。舉一個非常有趣的例子,2017年,美國總統特朗普宣佈美國退出《巴黎氣候協定》。然而,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布朗並不買賬,聯合了紐約州長、華盛頓州長,組成“美國氣候聯盟”,宣佈這三個州繼續執行《巴黎氣候協定》,特朗普也無可奈何。

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布朗

2.美國是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美國總統沒有必要召集50個州長共商國內大事。上文提到,美國是聯邦制國家,總統與州長的權利涇渭分明,總統沒有權利召集州長共商國是。從美國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來分析,美國總統也沒有必要召集50個州州長開會。《美國憲法》將行政權賦予總統,將立法權賦予國會,將司法權賦予聯邦最高法院。在美國政治權利運行中,美國總統最大的“敵人”是國會。美國總統要花錢,需要國會參眾兩院通過財政預算;美國總統要任命內閣高官,需要參議院通過;美國總統要推行大正方針,如特朗普推動的稅改計劃,更需要國會以法案的形式來確定。所以,美國的國內大事,美國總統需要的是與擁有立法權的國會來商量,更準確的說是博弈,不需要美國50個州州長來參與。

特朗普在國會演講

3.從美國州長的角度來講,只需要對本州人民負責,而非全美國人負責。以上從美國總統的角度分析了,沒有權利更沒有必要與召集50個州州長開會。從美國50個州州長的角度來分析,也沒有權利和必要去共商全美國的大事。美國50個個州長由各州人民選舉誕生的,對各州人民負責,維護的是本州的利益。還是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布朗為例,除了在《巴黎氣候協定》問題上與特朗普作對,在移民問題上同樣如此。加利福尼亞州的移民比例是全美國最高,布朗非常反對特朗普收緊移民政策的決定。2017年10月,布朗簽署有“庇護州份法案”之稱的參議院第54號法案(Senate Bill 54),限制加利福尼亞州警察與聯邦政府合作遣返非法移民。所以,50個各自對本州人民負責的州長,聚在一起又能商量出什麼大事?

特朗普與布朗激辯移民政策

所以,美國三權分立、聯邦制、州長由本州人民選舉,這三個因素決定,美國總統不可能召集50個州長共商國是!


美國觀察室

美國憲法規定:聯邦政府對於各州,除了憲法規定的權利外,其餘權利歸於地方各州。也就是說,美國中央政府除了戰爭、外交、貨幣發行一類的重大事項外,大部分權力下放到各州。

美國州長是民選的,權力來源和聯邦政府總統一樣。美國的各州內部同樣擁有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制度。實際上,州長就是小一號的總統,他們之間更多類似於合作關係,而不是上下級關係。除了法定的義務外,聯邦政府需要州完成更多的事情,要和地方溝通,甚至是利益交換,而不是下達命令,地方也完全可以隨時拒絕聯邦政府不合理的要求。

所以美國不需要層層傳達的會議精神,對於一些國際政治或外交關係等對地方政府來說比較“務虛”的事項,往往通過白宮新聞發佈會就搞定了,甚至如特朗普這樣的,在推特上發表自已的主張,不需要召開有50個州參加的動員大會。


雖然美國人沒有我們那種“某某精神傳達大會”之類的大型會議,但美國人也經常開會,也愛開會,但是不開無關自已的會。比如說某部門或者某城市想修一條下水道,往往會遭到民眾或各種民間組織的反對,如各類環保協會等等,這時候就會經常開會,向這批人解釋說明原因,請求他們支持。

美國某州引進一個風電項目,各種論證花了5年時間,就要全部完成可以開工時,當地一個環保組織反對說,該項目可能對過往的鳥類造成傷害。隨後,又做了一年論證,通過觀察並詳細記錄後研究,該項目對鳥類影響比較小,可以建設。

這類事情在美國比比皆是,當然爭議也很大。好處是社會更加和諧,壞處是效率極低,美國各級政府主要開會就是研究這個。我們用5年修好一條高鐵,美國可能要用50年。因為中央政府決定的事項,地方可以否決。


華哥雜談

州長只是地方行政長官,又不是內閣成員,美國總統憑什麼要召集他們來參與國家大事的決策?總統從來不召集50個州州長開大會共商國事,這是正確的做法,更是遵循了美國的法律。

1、在美國,有資格參加中央政府召開的國家大事的決策會議的人是內閣成員,也就是政府各部部長,以及白宮的高級成員,州長只是地方官,既沒參加內閣會議的資格,也沒有參加的必要。總統不召集他們來參加國家的決策會議,不僅是正確的做法,也是遵守法律的體現。

不僅美國,世界上的絕大多數的國家,有資格參加中央政府關於國家大事的決策會議的,從來都是政府內閣的成員,以及總統府/總理府的高級幕僚,向州長、省長這樣的地方行政長官是沒有資格參與的,除非出現了特殊情況,破例讓個別州長參加。原因很簡單,內閣成員代表著中央,而州長則是代表著地方,彼此間的責權利在法律上有著明確的界定的,通常情況下就不可以混淆的,如果州長參與國家決策,那就亂套了,不僅可能出現州長架空美國中央政府的情況,甚至出現藩鎮割據的局面,這是美國法律不容許的,也是總統不能容忍的。

如果解決某個國內事務需要某個州長的支持、協助,總統可以單獨召見州長來協商解決,而不會開州長的全體會議。

2、美國各州的州長是地方行政長官,職責是治理好地方事務,而不是去操心國家大事,因為州長不是為總統負責的,而是為各自所在州的選民負責的,惹毛了大片的選民,他們會用選票把州長轟下臺。

美國各州的州長不是總統任命的,而是各個州的選民用選票選舉出來的,他們負責的對象是選民,因此,經常出現美國的州長敢於抗命總統,卻不敢得罪選民的事情發生。選民才是州長的衣食父母。

3、美國是聯邦制國家,每個州都是一個政治主體,有自己的憲法、政府、議會與軍隊(國民警衛隊),他們的地位跟俄羅斯的自治共和國非常相似。法國的大區、英國的郡、俺們家的省都是一級行政單位,都屬於地方建制,但美國是聯邦制國家,每個州都是聯邦的政治主體,本質上是一個國家,只不過國防、外交等權力上交給聯邦政府而已。

俄羅斯的自治共和國的地位高於其他州、自治區、直轄市、邊疆區等聯邦主體的。因此,美國的州的地位跟俄羅斯的自治共和國基本一樣,都屬於一個半主權的國家。儘管如此,無論是美國的州長,還是俄羅斯自治共和國的總統,都屬於地方行政長官的序列,都不是中央政府的成員,是沒有資格參加中央政府的決策會議的,無論是特朗普,還是普京,都不會著急全體州長/自治共和國總統參加中央政府的內閣會議的,他們的與會對方是內閣成員,也就是各個部長,以及總統府的高級幕僚,這才是正確的做法,遵循法律的做法。


飛狼

美國作為一個聯邦制國家,聯邦政府和州政府權責分明,聯邦政府無權統領州政府,美國總統也管不了各州州長

作為一個聯邦制國家,美國是由其50個州聯合建立的國家,美國的“州”英文是“state”,即是國家的意思。美國聯邦政府的權力在理論上是由各個州政府上繳的。

因此,美國的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在行政上是相互獨立的。各州州長是由本州選民選舉產生的,並不是由聯邦總統任命的,二者並不存在隸屬關係,美國總統也指揮不了各州州長。

各州擁有的權力相當廣泛,一般說,州內的事務只歸州政府處理。雖然隨著聯邦政府權力的不斷擴大,州的權力有所削弱,州的轄權與聯邦轄權之間有許多重疊。

但聯邦政府在各州履行責任時,通常基於兩級政府之間的合作,而不是從上而下的強制命令。

其實在美國,各級行政長官,像是市長、縣長,都是由本地選民選舉產生的,都互不隸屬,美國總統都無權下達命令。

(特朗普敢罵加拿大總理,但不敢罵各州州長)


千佛山車神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是一個鬆散的政治聯盟。之前各個州都是獨立的,它們對於聯邦政府,有一種天然的不信任。從一開始,各州就有高度的自治權,除了像外交、貨幣金融、國防等地方幹不了的活兒,交由聯邦政府處理,其他本州自己就能幹的,聯邦政府都要靠邊站。

美國的州長都是由各個州的選民選出來的,不是由聯邦政府任命。所以,他們只對本州的選民即老百姓負責。說白了,他們就是小一號的總統,和聯邦總統是合作關係,而不是隸屬關係。總統到了地方,就只是地方上的客人,敢對州內事務指手畫腳,很可能會聽到一個字:GUN!

美國總統之所以不召集這幾十個州長開會商量國家大事,一是他沒有權力召集,二是因為這些州長只代表地方,無權參與國家層面的事務。

事實上,各州都有州長級別的人參與國家大事。這些人,就是參議院裡每個州的兩名參議員。我們可以這樣理解:每個州的選民,實際上要選三位“州長”,一位在家主持工作,另兩位去參議院代表本州參政議政。

由於各州高度自治,法律對於總統、州長、參議員等權責範圍有著清晰的界定,他們向來都是各掃自家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

那麼,州長們對於國家事務是不是就從來不聞不問呢?也不是。比如近期鬧得沸沸揚揚的特朗普對邊境移民的“零容忍”政策,就遭到了幾位州長的強烈批評,甚至還威脅要撤回國民警衛隊。但批評歸批評,他們很清楚自己的權力邊界在哪兒,絕不越界。

多說一句:關於移民政策,其實特朗普也不好做。像現在這樣控制得嚴了,會遭到批評;而控制得不嚴,則極有可能會吃官司。

多年前,就是因為對墨西哥邊境的非法移民控制不力,導致加利福尼亞州公共支出壓力劇增,當時的加州州長一怒之下將聯邦政府告上法庭,要求聯邦政府賠償。現在的加州州長布朗對非法移民倒是很寬容,但別的州未必就跟他持同樣的立場。一旦因非法移民過多,導致本州老百姓利益受損,告聯邦政府不是沒有可能。

你看,這充分證明了,州長只為本州老百姓的利益著想。從這個層面講,這些州長們不需要統一思想,也沒有多少共同利益。別說他們不可能被總統召集到一塊兒,即便真坐在一起商量啥正兒八經的事兒,也極有可能吵得不可收拾。


冀彥偉GG

美國全稱是美利堅合眾國,雖然也是聯邦制,但是意義有著質的區別。美國各州有著高度自治權,有制定法律法規的權力,有自己的警察和地方武裝力量,只要在不違反國家憲法的基礎上可以講一切自己說了算。州長的競選跟選總統一樣全靠選票說話,政府無權干涉。甚至華盛頓發的規定各州如果覺得不妥可以不接受,因此各州類似一個小國家。但是並不是每件事都很自由,美國屬於高度自治但是也是高度集中的國家,在國家利益方面各州一定要聽從美國政府統一安排,雖然總統不於州長常見面或者說根本不認識不是一個黨派,但並不代表他們沒有構通渠道。做為三軍及國家權力最高的總統還是有很高威性,一般決策各州還是執行的。國家重大問題的出臺有國會,參議員和總統來搞定,各州不必操心,把自己州搞好就行了。自1776年建國以來,除了南北戰爭美國再也沒有發生重大的內亂及分裂活動,這表明各州的高度自治民主及國家整體實力所決定,現在最大的不安因素還是來自種族矛盾,尤其是特朗普新移民政策出臺,這一矛盾會加劇,但這一矛盾只會造成社會不安的一部分,但並不能動搖美國的和平根基。


文韜武略64

有很多人對美國總統沒有召集美國各州州長開會,感到好奇。這是事實,謹從個人的角度回答一下為什麼。

在美國,總統和州長雖然職務有高低,權力有大小,但是,總統和州長都是美國選民選出來了服務員,所以總統和州長沒有隸屬關係,也就不會發生官大一級壓死人的事。

當然,總統和州長都是行政系統裡的人員,彼此肯定會有行政上的交集∩,在美國,出現總統和州長行政交集上的矛盾,交給法律去解決,誰違法,誰的行政錯誤,就可以不執行他的行政,就是這麼簡單粗暴。

既然能如此簡單的解決了總統和州長的行政矛盾,就用不著總統召集州長開會了,而且州長也不鳥總統的開會召集令,有意見法律上去說。

從這裡看出來,在美國,總統和州長是行政系統內部相互制衡的,即無論總統還是州長,依法行政沒商量。

當然這是由美國的國情決定的。其他任何國家都無法效仿,即使強行裝逼,結果也達不到美國的這樣效果。

而美國也不可能長久的堅持下去,因為出於各自的利益,再好的相互制衡也會在擦邊球打多了之後變質。

當然,美國的州長打擦邊球擴權的可能性小,那麼時間久了,美國總統說不定就把召集州長開會的特權搞到手了。

像今天的美國總統特朗普,製造各種各樣的爭端,說不定其中也給美國的州長們下了套,所以美國有些州就通過法律程序來裁定特朗普的行政令違法呢。








詩人的眼睛83314

美國沒有那麼多的講究,從來不召集州長開會,他們認為開會只能形式,是在浪費時間。開這樣的會,至少需要三四天,會議怎麼開支?要花費多少費用,沒有預算計劃,還有這筆開支由誰出?幹什麼都是總統說了算,再說我們州的情況又不同其他州的情況。只能採取單個約談的方法來具體瞭解情況,美國不興召開州長大會,是有他的特殊性。就是美國的社會制度不是由政府決定的,他們採取的‘’三權分立‘’的社會制度,政治這方面由國會和總統共同負責,所以,一個決議經總統的籤批,形成一個類是法律一樣的東西,總統有重大的責任,也是美國法律賦予總統的責任,美國挑起貿易戰,就是特朗普總統這樣來決定的,不出問題任何人都可以,出了問題就是你總統的責任。好了,今天就談到這裡,還望得到大家的評說和議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