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視線」檢察官揭穿虛假交通肇事真相

檢察官揭穿虛假交通肇事真相

普通的交通肇事罪與故意殺人(傷害)罪看似有明顯區別,但在一定條件下卻可以相互轉換。兩起看似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在檢察官認真梳理出來的完整證據鏈下,真相終於浮出水面。

荒唐的感情將她推向死亡

看似沒有關聯的兩個人,通過檢察官細緻的辦案,露出了蛛絲馬跡;本以為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案,連被害人家屬都被矇在鼓裡,最終,在檢察官認真梳理出來的完整證據鏈下,真相浮出水面。今年1月15日,由河南省鄭州高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郭永故意傷害一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郭永有期徒刑十五年。郭永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近日,鄭州市中級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撞人逃逸,欲蓋彌彰的電話讓他露出馬腳

“我路過你店門口,看見門口路上躺了個人,你快去看看吧!”2017年4月16日下午,在鄭州經開區開汗蒸店的湯某接到最近在給他辦理貸款的業務員郭永的電話。湯某本以為是貸款的事有了眉目,可郭永卻告訴他店門口發生了交通事故。雖然覺得電話內容有些蹊蹺,但湯某還是趕緊到門口查看情況。

果然,店門口的馬路上躺著個人,是剛從湯某店裡出來的客人李某,湯某連忙打電話報警。然而,在湯某想尋找李某的手機通知其家人時,翻遍李某的包和衣服口袋也沒找到。

4月17日凌晨,李某家人在病房外遇見正在觀望卻不敢進病房的郭永,本想向其詢問情況,未曾想郭永看見李某家人扭頭便跑,倉皇中,郭永兜內的手機掉落在樓梯上。正是這部手機成為揭露郭永犯罪行為的關鍵。

疑點重重,檢察官細緻辦案尋求真相

事故發生一個月後,李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李某系因較大鈍性外力作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同年7月11日,公安機關以郭永涉嫌交通肇事罪向鄭州高新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鄭州高新區檢察院受理此案後,承辦人張嬌認真審閱了案件材料,在分析案情後發現,現場監控視頻顯示:當天下午案發路段路面寬闊、車流稀少,李某從湯某店裡出來後,郭永便駕駛電動車加速駛向李某將其撞倒。之後,郭永又再次返回現場拿走李某手機,然後逃離現場。

而在訊問郭永時,他卻辯稱因為對面有行駛車輛無法避開,因此撞向李某。而對於為何在現場拿走李某手機一事,郭永前後解釋不一致。對於如何得知手機屬於李某的解釋,更是自相矛盾。

因此,張嬌認為此案並非普通的交通肇事案。8月26日,該院將此案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鑑於案情複雜,鄭州高新區檢察院積極協調公安機關刑偵大隊抽調有相關辦案經驗的民警,協助交警大隊對此案進行偵查取證,收集相關證據。

荒唐的感情,將她推向死亡

這種特殊關係與李某的車禍意外僅僅是巧合嗎?

可郭永的騙局早晚都要暴露,之前辦理貸款的商戶不斷詢問何時能拿到貸款,而郭永吞吞吐吐的謊言和前後不一的行為,也讓李某認清了郭永的為人,並向郭永提出分手。可李某沒有想到的是,郭永並沒有打算和她分手,反而在李某知道自己的詐騙行為後,以將兩人的關係告訴李某家人相要挾,讓李某和自己一起離開鄭州。

案發前,李某走出湯某的店,接到了郭永的來電,倆人在電話中再次發生爭吵。李某並不知道此時郭永就在她身後不遠處,在她掛斷郭永的電話後,懷恨在心的郭永便駕駛電動車加速撞向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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