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中的「沒收財產」與「沒收與犯罪有關的物品」的區別

1.沒收財產的涵義

(1)定義:

沒收財產,是將犯罪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的刑罰方法。

(2)沒收財產主要適用於:①危害國家安全罪,②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③侵犯財產罪,④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⑤貪汙罪,情節較重的犯罪。

2.沒收與犯罪有關的物品包括:

(1)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2)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務,應當予以沒收。

刑罰中的“沒收財產”與“沒收與犯罪有關的物品”的區別

沒收財產與沒收與犯罪有關的物品

3.沒收財產與沒收與犯罪有關的物品的不同點

(1)性質不同

1)沒收財產,沒收的是犯罪人合法的且未用於犯罪的財產。

2)沒收與犯罪有關的物品,是犯罪人違法所得、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務,均與犯罪有關,均不是犯罪人的合法財產。

(2)適用範圍有差異

1)沒收財產,適用範圍只適用於危害國家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以及貪汙罪,情節較重的犯罪。

2)沒收與犯罪有關的物品,沒有適用範圍的限制,無論犯何種罪名,只要存在違法所得、違禁品等與犯罪有關的物品,就可以適用追繳和沒收。

刑罰中的“沒收財產”與“沒收與犯罪有關的物品”的區別

沒收財產與沒收與犯罪有關的物品

(3)適用方式不同

1)沒收財產,適用方式有:①並處沒收財產,即應當附加適用沒收財產;②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即量刑時既可以附加沒收財產,也可以不附加沒收財產,審判人員應按照實際案情作出選擇。③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即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可以擇一判處。

2)沒收與犯罪有關的物品,適用方式是並處,只要存在與犯罪有關的物品,除主刑外,就應當附加適用沒收與犯罪有關的物品。

(4)沒收範圍不同

1)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於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沒收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撫養的家屬保留必要的生活費用。

2)沒收與犯罪有關的物品,如犯罪工具、犯罪物品等,根據法律規定應該沒收,不屬於沒收財產刑的財產範圍。沒收的是與犯罪有關的全部物品。

刑罰中的“沒收財產”與“沒收與犯罪有關的物品”的區別

沒收財產與沒收與犯罪有關的物品

(5)沒收的執行不同

1)沒收財產需要具備的條件是:在沒收財產以前,犯罪分子所負的正當債務,需要以沒收的財產償還的,經債權人請求,應當償還。

2)沒收與犯罪有關的物品,因與犯罪有關,如犯罪工具、違禁品、違法所得等,予以追繳或沒收歸國家所有,具有優先執行效力,犯罪人的其他債務沒有對抗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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