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男子4进监狱成“常客”,竟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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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属累犯,故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审稿主任:刘 畅

值班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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