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關稅下降要讓消費者得實惠

今日社評

本報特約評論員

我國對外開放力度不斷加大,進口商品的關稅可能繼續下調。如果降稅以後不能確保政策落實到位,不能真正轉化成廣大消費者的福利,降稅的效率和效果就會打折扣,就會影響廣大消費者對降稅的認可度和接受度,讓消費者對降稅政策失去信心。

7月1日起,我國降低汽車整車及零部件關稅稅率,降低1449個稅目日用消費品關稅稅率。此次日用消費品降稅涵蓋食品、服裝鞋帽、傢俱用品、日雜百貨、文體娛樂、家用電子、日化用品、醫藥健康等八類日用消費品,共計1449個稅目,佔到《進出口稅則》中消費品稅目總數的七成,平均降幅達55.9%。

從理論測算,這次進口消費品降關稅可以讓消費者得到很大的實惠,對進口消費品市場擴大將起到非常大的作用,進而對我國消費品出口也會起到積極作用。相關國家應當會在進口中國消費品方面也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從而實現雙贏。

需要注意的是,降低進口消費品關稅,只是降低進口消費品價格邁出的第一步。這一步到底邁得是否紮實,降稅帶來的實惠能否不打折扣地落入廣大居民的口袋,是一個十分現實和重要的問題。從過去進口商品降稅的實際情況看,有些進口商品的關稅雖然有所降低,但消費者未必能夠享受到相應的實惠。比如,汽車就出現過關稅降低但價格不變甚至價格更貴的現象,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經銷商從中作梗,把本應進入消費者口袋中的實惠,“變”成了自己的實惠,某些經銷商還通過各種手段和途徑,給緊俏的進口商品加價或變相加價。如此一來,國家層面創造的實惠就難以真正進入消費者的口袋,降低關稅就變成了少數人的福利。

此次降低關稅範圍很廣,涉及的產品品種很多,如果經銷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採取一些不太規範的變通、交易等方面的手段,就有可能讓政策的實施遭遇障礙,使政策的作用難以充分發揮,從而使進口消費品“降稅不降價”情況更加突出,讓廣大消費者難以真正享受到實惠。這個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和警惕。

現實生活中,一些進口消費品價格的制定權主要掌握在經銷商手中,不同城市的價格也存在較大差距。一些經銷商的價格自由裁量權很大,進口關稅下調後,有沒有按照下調的金額同步下調價格,價格下調了多少,有沒有下調到位等等,消費者往往並不知情。如此一來,關稅下調增加的收益,就有可能在經銷商環節被悄悄吸收了。如果單純按照關稅下降的稅目去測算消費者獲得的實惠,很可能得到的是一筆“虛賬”,消費者實際得到的實惠並沒有這麼多,甚至根本就沒有得到。這就對有關部門和監管機構的履職執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正常情況下,進口消費品關稅下調,是通過直接調降“最惠國稅率”的方式來實施的,因此應當能夠比較直觀地體現在相關商品的價格上。有關方面應當對現有涉及降稅的進口商品價格做一個調查,在此基礎上對所降的稅收公佈一個明細目錄,從而讓消費者能夠比較直觀地看到某種商品應當降價多少,有效防止經銷商在降稅與價格上做文章,把降稅帶來的實惠轉移或截留到自己的口袋中。

我國對外開放力度將不斷加大,進口商品的關稅也可能繼續下調,降稅商品範圍會進一步擴大。如果降稅以後不能確保政策落實到位,不能真正轉化成廣大消費者的福利,降稅的效率和效果就會打折扣,就會影響廣大消費者對降稅的認可度和接受度,讓消費者對降稅政策失去信心。

如果進口消費品關稅下調後價格不能同步下調,還有可能影響市場競爭秩序,讓消費者繼續到國外購買商品,加劇中國消費外流勢頭,這將不利於激發國內同類商品生產企業的競爭意識、質量意識和品牌意識。反過來看,如果國內生產同類商品的企業競爭力不強,產品缺乏品牌效應,要想出口到其他國家難度更大,最終可能形成“國內市場守不住、國外市場進不去”的尷尬局面。

總之,不能讓進口消費品降關稅政策被經銷商濫用,不能讓經銷商左右降低關稅後進口商品的價格,必須通過一定的市場監管和價格監管手段,讓關稅降低帶來的實惠真正進入廣大消費者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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