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進公安法治建設提質增效

深入推进公安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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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作為黨政主要負責人抓法治建設的綱領性文件,目標清晰、任務明確、要求嚴格。面對新時代公安工作,形勢複雜、任務繁重,機遇與挑戰並存、穩定與風險相伴,作為公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這些職責要求,必須要強化“政治意識”,把握“普法”和“執法”兩個重點,抓住當前“智慧公安建設”、“放管服”改革和督導檢查三個關鍵,嚴格按照市局黨委和區委區政府的部署安排,對照職責謀籌劃,針對問題找對策,靠前指揮抓落實,強化督導求實效,為全區法治建設打好“底樁”、建好“支柱”,為居民群眾的安全、幸福保駕護航。

一、強化“一個意識”——政治意識,著力把黨委班子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

政治是旗幟、是方向,黨委班子抓法治建設第一位的是要樹牢政治意識,強化政治擔當。十九大報告高揚“全面深化依法治國”的旗幟,是對我們黨治國理政規律的再總結、再提煉、再昇華,事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勝利、國家興旺發達的新提升、廣大人民群眾的新福祉。為此,作為第一責任人,必須以統一思想認識為先導,抓好黨委中心組學習,特別是深入學習領悟習總書記“5.19”重要講話精神和關於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切實增強黨委一班人的“四個意識”和抓好法治建設的使命感、責任感。法治建設點多面廣、千頭萬緒,作為第一責任人,必須抓住主線、統籌結合、整體推進,堅持以學帶幹抓創新,幹中促學抓落實,引導黨委一班人崇尚法治信仰、立準法治標杆、樹牢法治權威。堅持把抓法治建設的職責落實情況列入述職內容,列入績效考評體系,強化目標引領、過程監督和考評結果運用,確保法治建設不掛“空擋”,踏石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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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徐匯公安2017年法制工作會議

二、把握“兩個重點”——廣泛深入開展“普法”活動,深化“執法”管理,確保法治建設“兩輪驅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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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為核心,廣泛深入開展普法活動。法以人立,人以“法”治。首先,堅持科學設計,頂層指導。

以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為主線,制定實施《徐匯公安分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根據普法責任清單要求,制定實施《〈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釋法宣傳工作方案》等專項普法宣傳方案,確保綱舉目張。其次,堅持突出重點,聯動實施。強化警媒聯動,在《東方110》等電視品牌欄目,播放《加速,上海!》等典型案例,以案釋法,強化輿論引導;注重警社交流,以社區警民相約活動為平臺,圍繞居民關注度高的社會熱點問題,及時解疑釋惑、凝聚共識、回應關切;開展警校互動,組織法治進校園活動,解讀《網絡安全法》;突出警企聯動,至區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專題解讀和宣傳《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三,堅持結合節點,強化效果。結合憲法宣傳週、國際禁毒日等重要法宣節點,開展“尚警講壇”、“禁毒講座”、“電信網絡新型詐騙集中宣傳月”等普法和安全防範宣傳活動,強化法律宣傳在加強法治建設中的先導、基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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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耀東局長出席防範電信網絡詐騙集中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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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彙區消防安全“群防群治”主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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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徐彙區“119”消防宣傳月活動啟動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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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強化全流程執法監督為重點,促進執法全程留痕、提質升級。在執法管理上,健全全流程執法監督制度和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如實受案、依法立案”的受立案管理制度及運行機制,督促落實執法視音頻全程記錄制度並隨機抽查,嚴格落實辦案場所“四個一律”制度規定並定期抽查,從嚴落實刑事案件審核非法證據排除制度和“兩統一”工作運行機制,執行嚴格的執法質量考評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把執法監督貫穿於執法的全過程,實現對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流程的全覆蓋;編制《法制工作情況》,梳理分析執法中存在的問題並及時進行糾偏正向和督導問責。

三、抓住“三個關鍵”——以“智慧公安”為牽引,以“放管服”改革為抓手,以跟蹤督導為動力,著力提升法治建設的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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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智慧公安”建設。“智慧公安”是迎接新一輪以人工智能為代表的科技革命浪潮的必然選擇,為打好“智慧公安”建設這場“硬仗”,分局黨委全力以赴,相關責任人親力親為、靠前指揮,嚴格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和時間節點,突出抓好現代警務流程再造、隊伍管理手段升級、執法辦案場所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安防小區建設等重點項目,併成立“智慧辦”、“再造辦”等工作專班,對“智慧公安”建設各個方面專題推進、專項督導,著力提升現代警務的科技含量和“生產力”,打造上海警務的精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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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放管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結合新一輪“放管服”改革,以刀刃朝內、自我革命的魄力,大力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改革,把公安審批事項精簡到39項,把行政審批辦理與區行政服務中心深度整合,顯著降低前置審批門檻,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深化“雙隨機一公開”,優化窗口服務和群眾辦事服務方式,全力實現“一網通辦”,“足不出戶能辦事,跑路最多隻一次”,大力度優化徐匯法治環境和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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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跟蹤檢查效果督導。在內部考評體系中設置法治指數、執法規範化指數等指標體系進行內部監督;在外部考評體系中利用第三方調查公司進行轄區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指數測評,並充分發揮信訪、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12345”市民熱線等渠道及時反饋、通報、查糾執法問題,多層次、寬領域和多維度的對法治建設進行跟蹤監督。

注:本期文字內容已在《徐匯報》“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專欄6月25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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