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應以「實戰」求實效

李雲飛

扶貧的目的是什麼?實際點講,就是“精準”幫扶貧困人家,增強造血功能,拔掉窮根,與全國各族群眾一道,同步進入小康社會!

然而,在扶貧中,“形式”大於“內容”的現象還比較突出,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一是政治任務演變成“一刀切”。一些人特別是一些領導,片面理解“扶貧是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這句話,講“政治”變成了機械行動,一個“模子”搞下去,原地踏步,勞民傷財。特別是,精準“扶貧”變成了精準“填表”,駐村隊員累得要死,都說要有“痕跡”,每日必報。這樣一來,各級“負責”,部門“聯動”,就連一些貧困戶也招架不住,反感地說:經常叫我們在家裡等著,來了都說同樣的話,問同樣的事,都要求我們在表上簽字,不會籤的,請人代簽,自己按上紅手印,就算了過了一次。這樣的事像綿綿雨,三天兩頭的就來一回,沒完沒了的,還讓人做事不!二是空閒不閒“坐守”檢查。幹了什麼事,有什麼效果,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在陣地在”。查“崗”不在,就算“臨陣脫逃”,最輕也得通報批評。一位駐村隊員苦惱地說:平時不是填報就是寫材料,要不就開“碰頭”會,一開就是幾小時,說東道西,空耗時間。好不容易回一趟家,一聽查“崗”的要來,家裡再有急事,也得拼命跑下去,跑慢了就問責,時常因“軍情”不準嚇出冷汗。這樣下去,非嚇出精神病不可!三是創新方式成了“形式”加“形式”。要求“自選動作”講創新,本來是很好的事,有利於攻克難關,卻成了“疊床架屋”的形式主義。

正視問題才可能解決問題。首先,要正確認識形式與內容的關係。形式與內容是辯證統一的關係,內容決定形式,形式服從內容。形式機動靈活,才可能適應多變的內容,促進內容發展,反之,則不然。在扶貧中,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係,才會減少或杜絕形式主義的東西,打好脫貧攻堅仗。其次,實戰源於實踐。這是一種緊扣“實效”的工作方式,也是一種長期“積累”的工作經驗,無時不彰顯著“務實創新”的精神。扶貧有這種“務實創新”精神,才會創造攻堅奇蹟。再次,以“實效”檢驗“扶貧”成果。不看推出多少“花樣”,只看取得多大“實效”,以此為標準,才是實戰“扶貧”要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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