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昌乐救人英雄刘洋明吗,他获表彰奖励了

还记得昌乐救人英雄刘洋明吗,他获表彰奖励了

昌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关于表彰奖励刘洋明同志见义勇为的通报

刘洋明,男,汉族,1990年4月出生,昌乐县齐城国际小区居民。2018年5月14日下午3时许,退伍军人刘洋明正在家中和父亲聊天,突然听到外面动静很大,丰富的从军经验让他意识到有事情发生,便和父亲一起跑了出来。一个两岁半男童自己在家中玩耍,不慎从五楼窗户翻出后跌落到四楼空调外机上,双脚乱蹬想要爬上去,随时有坠落的危险,情况十分危急。看到这惊险的情况,刘洋明迅速冷静地观察了四周的环境,敲遍了整个单元楼层的门,和父亲进入二楼住户家,想通过窗户进行营救,而此时孩子已经体力不支,身子摇摇欲坠。刘洋明刚在二楼窗户外的平台站定,危险发生了,孩子支撑不住掉了下来,刘洋明父亲站在高处,用手接了一下,给了坠楼孩子一个缓冲力,紧接着刘洋明伸出手一把将孩子拽住,顺利将其救下,并将孩子安全传递给室内的热心居民,避免了意外的发生。

据小区居民描述,刘洋明施救时与被救者面临着同样的危险,他站定的平台宽度只有50公分,一不小心就会被孩子一起带下去。面对这样的情况,刘洋明却义无反顾地冲在前面。待施救结束后,还特意去孩子家中看望了孩子的情况,确保其安然无恙后才放心离开。

刘洋明同志在他人生命安全危急时刻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的英勇行为,体现了舍身忘我、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授予刘洋明同志“昌乐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奖励现金5000元。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刘洋明同志为榜样,学习先进,崇尚正义,弘扬正气,为建设“平安昌乐”、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昌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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