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淄區三名黨員受黨內警告處分

金山鎮崔碾村報賬員崔洪學侵佔村集體資金問題。2011年1月,崔洪學利用擔任金山鎮崔碾村村委會委員、報賬員的職務便利,侵佔村集體資金1.515萬元。2018年6月,金山鎮黨委給予崔洪學黨內警告處分,涉案款1.515萬元予以追繳。

皇城鎮四官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014年2月至2014年10月,皇城鎮四官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列支招待費3.4514萬元,時任皇城鎮四官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明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4年7月,劉明在未履行民主議事程序的情況下,私自決定將村集體資金0.29萬元用於購買茶葉,為四官村42名黨員發放福利。2018年6月,皇城鎮黨委給予劉明黨內警告處分,涉案款0.29萬元予以追繳。

朱臺鎮朱臺西村不合規票據入賬問題。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朱臺西村在舊村改造時,使用84張不合規票據入賬,共計金額1007.95831萬元。朱長清身為朱臺西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6月,朱臺鎮黨委給予朱長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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