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財務、非財務信息甄別上市公司「利潤操縱」行爲

如何利用財務、非財務信息甄別上市公司“利潤操縱”行為

上市公司作為企業標杆,是資本市場的最主要組成部分,上市公司經營狀況以及整體發展態勢會直接影響到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然而,近年來上市公司“利潤操縱”事件卻屢見不鮮,對投資者造成很大傷害。“利潤操縱”行為是指企業為了某種目的,運用各種手段人為調節企業實現利潤的不合法行為。上市公司的“利潤操縱”行為違反公平、公正原則,使得經營虧損與真正業績出色上市公司的經營績效難以分辨,誤導投資者經營決策,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後果。

同時,由於利潤的不可持續性,上市公司造假所形成的泡沫遲早破滅,群體性的造假行為會造成系統性風險。因此,對上市公司“利潤操縱”行為進行分析與識別,對避免上市公司信息失真,提高投資者的分析判斷能力,提升監管層識別與監管能力,以及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指導意義。

一、上市公司進行利潤操縱的內在動機

(一)企業IPO之前利用操縱性應計利潤粉飾財報,以提高發行價格。《證券法》第50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達到一定要求,而財務指標是其中核心要求,要求發行股票的公司3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連續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超過5000萬元,或者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3億元。為了滿足如此苛刻上市條件,部分企業選擇利用各種財務手段來粉飾財報。首先,通過調整“資產負債表”中“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與“其他應付款”、“存貨”、“固定資產”等科目調節利潤;其次,通過調整“利潤表”中“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投資收益”等科目調節利潤。只有這樣,擬上市公司才能提高滿足上市要求,進而提高公司發行價格,降低募資成本,募集更多資金。

許多企業為了操縱利潤就在編制“招股說明書”與發行材料上做文章。2017年,創業板上市公司“天常股份”IPO就因“招股說明書”涉嫌造假而被同行公司“宏發新材”舉報,引起輿論軒然大波。“宏發新材”方指出:“天常股份”通過杜撰原材料、單位人工、製造費用的下降、掩蓋不公允的設備關聯交易,無視產能利用率下滑及套裁布銷售佔比上升會導致“淨利潤率”下滑的事實,憑空捏造虛高的投入產出比,以達到上市目的。

(二)上市公司扭虧為盈、摘帽保殼的動機。我國上市公司新股發行行政審批制度造成長期以來的上市難,上市公司殼資源顯得彌足珍貴,二級市場長期“一殼難求”。上市公司若連年虧損則存在一定的摘牌風險,如果被摘牌,上市公司管理層或地方政府都將面臨巨大的經濟損失與聲譽減值。為了保殼,上市公司通過“非經常性損益”等會計科目,人為調節利潤,實施“利潤操縱”。

以ST滬科為例,其“資產減值”及各項數據的數值及其波動性要比同行業其他公司要突出,該公司淨利潤在持續幾年中連續出現“兩年虧損、一年盈利”的情況,並且資產減值的波動與淨利潤的變動具有強相關性。該公司利用“資產減值”的損失來調節盈餘,以期保殼的動機很明顯。

如何利用財務、非財務信息甄別上市公司“利潤操縱”行為

(三)上市公司稅務動機考慮。目前國內會計法則和稅收法則存在時間性的差異,部分上市公司通過應納稅的“時間差”進行人為調控,進而達到“利潤操縱”目的。如2007年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CAS18)正式實施,新的會計準則要求企業對會稅差異進行處理,以“資產負債觀”來核算“遞延所得稅”項目。原則上,此舉可優化企業財務信息質量,但卻為企業進行“利潤操縱”提供可乘之機。CAS18要求企業將可抵扣的暫時性差異視為企業的一項未來收益,在滿足準則規定時予以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但是該準則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條件未做具體規定,僅要求企業考慮以後年度獲取足額應納稅所得額的可能性,這就給企業鑽空子提供了機會。當然,上市公司利用“遞延所得稅”進行利潤操縱對企業以後年度的財務報表與財務指標也造成重大影響,可謂後患無窮。

如何利用財務、非財務信息甄別上市公司“利潤操縱”行為

以獐子島為例,其管理層根據2014年9月15日至10月12日的抽測結果決定:對成本為7.35億元的存貨進行核銷處理,對成本為3.01億元的存貨進行計提跌價準備2.83億元,扣除遞延所得稅影響2.54億元,合計影響淨利潤7.63億元,全部計入三季度。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18條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准予向以後年度結轉,用以後年度的所得來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這意味著獐子島從2015年起未來5年年均利潤總額必須在2億以上,同時五年間的淨利潤增幅要在50%以上。而在2018年1月30日,獐子島管理層突然發公告稱,扇貝蝦夷存貨出現異常,上演了一出“扇貝跑了2.0”,事實證明,不能在未來抵扣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只能是一種資產泡沫,廣大獐子島的中小股東欲哭無淚。

如何利用財務、非財務信息甄別上市公司“利潤操縱”行為

上市公司利潤操縱的其他動機如在併購重組談判過程中獲得更多話語權、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吸引投資者、獲取信貸資金和較好的商業信用、實現業績條款與業績補償協議、管理層私利、降低社會關注度來平滑利潤等,在這裡就不一一贅述。

二、會計事務所對上市公司經營優劣進行審計的弊端

由於上市公司在國民經濟體系中的支柱地位,精準甄別部分上市公司的利潤操縱行為就顯得至關重要。目前,判斷上市公司經營優劣、上市公司發展的可持續性以及資產質量、收益的真實性,往往根據會計事務所的審計意見進行裁決。註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有四種類型:“無保留意見、有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拒絕表示意見”,其中無保留意見還分為“標準無保留意見”和“帶解釋說明或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據《中證報》5月3日報道:截至5月2日,共有123家公司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創歷史新高。在2017年年報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的123家公司中,被出具保留意見的公司34家,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公司17家,帶強調事項的無保留意見的達72家。這一數據刷新近5年來新高。

如何利用財務、非財務信息甄別上市公司“利潤操縱”行為

在現實操作過程中,由於註冊會計師的識別存在侷限性,審計上市公司財務報表是否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標準編制,是否真實反應企業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這些都具有很大的主觀性。同時,由於會計師是受上市公司委託,兩者之間構成“委託-代理”關係,會計師無法具備完全的獨立性。

要想真正識別上市公司的“利潤操縱”行為,必須以上市公司財報作為“穿透性”考察基礎,

因為,財報是一個嚴密的邏輯體系,絕大部分公司對銷售、成本、費用、利潤等指標的操縱週期,很難長期維持,要想長期控制一家公司的財報幾乎不可能。同時,上市公司所在行業發展趨勢與市場競爭情況都是公開信息,要想控制這些信息更是比登天還難。在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的相互比對與印證之下,任何利潤操縱行為都將水落石出。

三、財務信息分析

上市公司財務報表中賬戶與賬戶之間、科目與科目之間必然存在一定的關聯性,如果內部關聯關係不符合現實經營邏輯,又不能得到合理的解釋,就需要投資者保持高度警惕。

(一)分析企業利潤表是否合理。企業的主營業務利潤是企業實現利潤的主要渠道。若某公司利潤表主營業務比重過小,而“營業外收益”與“投資收益”佔很大比重,投資者就得小心。因為,“營業外收益”與“投資收益”無法體現該企業核心競爭力,也不具有可持續性。並且,兩者都具有偶然性,它們所創造的收入是無法進行準確估值的(特別是股權類投資項目)。同時,如果主營業務收入佔比較大,要將其與“應收賬款”的賬面餘額結合分析,判斷“賒銷比率”是否正常?進而判斷該企業的主營收入是以真實現金流為基礎,還是以應收賬款作為“擋箭牌”。

例如上市公司“華銳風電”2011年收入104.36億元,比上年減少了99億元,但2011年末應收賬款118.65億元,卻比上年增加了29億元,如果2010年末“應收賬款”先收回,則意味著2011年收入都未獲得現金流入,全部是“應收賬款”,反應在“現金流量表”上就出現了2011年“淨利潤”3.7億元,而經營現金淨流量卻達到-58.6億元。後來經管理層查實,該公司通過提前確認收入導致“應收賬款”大幅增加,從而達到“利潤操縱”的目的。

(二)分析企業“現金流量表”是否合理。現金流量表最能體現某公司的現金流入與流出,企業經營活動過程中所創造的現金淨流量若與前期相比有所增加,經查其原因在於產業結構、營銷結構調整等,則說明其營運正常,利潤有保障。若某公司業績上升,而收入、毛利率下降,則該公司可能通過增加“營業外收入”或“投資收入”來提高利潤總額,在上市公司總體經營不善的前提下保持業績增長,該類增長並不具有可持續性。

(三)分析上市公司的資產質量與資產構成是否合理。如果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一直業績不佳且經營不善,上市公司“應收賬款”、“應付利息”、“待處理資產損益”、“在建工程”等長期掛賬,同時上市公司所屬行業存貨跌價嚴重,需特別關注該公司的資產質量與資產構成。

以某上市公司為例,其首發招股說明書披露2008-2010年各期期末存貨餘額佔總資產接近40%,並且存貨週轉率一年不足2次,這種“存貨週轉率”反映其“存貨積壓率”一定很高。但是,該公司同期每年收入與淨利潤增速高達30%、40%,遠高於同期上市公司同行平均增幅,並且其產品折算後的“平均產能利用率”與“產銷率”同樣很高,反映了產品供不應求的景象。但是,產品供不應求就不應該出現庫存量大,前後狀況明顯矛盾。後經核查,截至2012年,該上市公司下屬子公司已經處於停工狀態,印證了其人為操縱利潤的事實。

(四)分析上市公司公開披露的信息與其經營數據是否保持一致。財務報表分析最重要的是各要素之間的內在關聯關係,從總體看,一般報表各科目在形式上都是平衡的,有問題的報表必然出現自相矛盾的情況。

例如“利潤表”中“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與“期間費用”中的“房產稅”,可以對比“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科目裡的房屋建築物價值,判斷兩者數據是否基本吻合?若營業稅金及附加與房產稅之和與公司實際擁有的房屋建築物價值差距過大,則存在虛增“固定資產”的嫌疑。

四、非財務信息分析

在分析財務報表的基礎上,進一步對公司的經營情況、行業趨勢情況和市場競爭情況等充分進行了解,關注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是否能夠相互印證,就可使利潤操縱行為無處遁形。

例如創業板退市第一股“欣泰電器”所從事的變壓器生產,欣泰電器聲稱其主要產品變壓器技術在行業一直處於領先地位,而公開信息顯示其實際產量在行業中佔比僅為一成左右,公司財報中的“應收賬款”佔比卻很大,這與公司在市場上的份額前後矛盾。同時,其在變壓器技術上的科研能力也極其有限,行業領先地位根本無從談起。

(二)站在產業鏈視角檢查公司的業務數據,包括生產數據、銷售數據、採購數據、進出口數據等,驗證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是否一致。

以某上市公司及其孫公司為例,該公司孫公司(A公司)大部分業務在國外B國,財報顯示A公司2016年末資產規模超過10億元,2016年收益超過6億元。分析A公司收入構成,其一部分賣給境內母公司,一部分在B國當地銷售。而根據2016年中國海關信息網1-12月商品統計表,可以查出2016年我國從B國進口A公司同類產品共計人民幣7000餘萬,假設該進口額全部來自A公司;根據該公司2016年年報,2016年境外銷售收入為5.61億元,假設該銷售額全部來自A公司在當地的銷售收入,兩項數據相加,A公司的理論收入應該超過6.2億元,對該上市公司披露的A公司2016年利潤超過6億元而言,意味著A公司的收入幾乎全部是利潤,沒有成本,非財務數據與財務數據無法自洽。

五、結語

我國作為新興市場經濟國家,資本市場仍不完善,有效識別上市公司財務信息及其他非財務信息中有價值成分,可以在市場化進程尚不足的前提之下,保護投資者利益,投資者也可以在甄別有效與虛假信息的過程中找到真正有價值的好公司。

對於管理層而言,政府應當積極推動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搭建更加公平有效的市場化競爭平臺,以保障民企、國企的健康發展;為投資者、債權人提供一個完善的金融制度環境;為企業管理者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文化環境,使企業管理層願意主動關心企業的長期績效,提高資本配置效率,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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