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對共享經濟准入的規範不能簡單理解爲提高門檻

发改委:对共享经济准入的规范不能简单理解为提高门槛

國家發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聞發言人孟瑋今日指出,共享經濟的快速發展也帶來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對規範市場准入限制提出要求,不能簡單地理解為要提高准入門檻。

孟瑋表示,近年來,我國共享經濟發展迅速,呈現出從跟隨模仿拓展到引領創新、從國內競爭拓展到國際市場、從生活服務拓展到生產服務的新趨勢,對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經濟發展質量,激發創新創業活力,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為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提供了新的支撐。但同時要看到的是,共享經濟的快速發展也帶來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比如,部分城市共享單車過度投放,個別區域公用空間佔用嚴重。又比如,用戶個人信息安全洩露事件時有發生,用戶人身安全和財產權得不到有效保障。

孟瑋指出,對規範市場准入限制提出要求,不能簡單地理解為要提高准入門檻。正確理解規範市場准入限制,需要重點把握三個方面。

一是審慎出臺新的市場準入政策。這是在去年印發的《關於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中重點強調的,必須得到堅持和遵循。要避免用舊辦法管制新業態,進一步取消或放寬資源提供者的市場準入限制,審慎出臺新的市場準入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

二是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對於在共享經濟領域擬出臺的市場準入管理規定,以及一些地方已經出臺但尚未進行公平審查的市場準入管理規定等,都需要進行公平競爭審查。

三是落實平臺企業主體責任。平臺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政策措施,在保證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強化身份核驗和內容治理、保證公平交易、保護消費者權益等方面,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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