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尋人啓事引發的故事

引言這是一篇遲來的報道,但是這又是一個耐人尋味的故事。

2018年4月29日,正是“五一”黃金週的第一天,不少人們放下了手頭的工作,帶上家人,開始一番遊山玩水的放鬆,但是這彌足珍貴的假日對於中牟縣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副中隊長張曉東來說,可算找到了一個可以安心讀書學習的時間,因為新的事故處理程序已經啟動,他還沒有完全弄懂,正當他細心研讀之時,兩位來自通許的年輕人,手持錦旗,剛一進門,就撲通一下跪在那裡,口中不住的說:太感謝您了,張警官,要不是您,到現在我父親也不會知道他在哪裡。這究竟是怎麼回事?話還得從一張尋人啟事說起。

一份尋人啟事引發的故事

一份尋人啟事引發的故事

一份尋人啟事引發的故事

耐人尋味的尋人啟事

家人走失,發個尋人啟事,這在社會上是非常尋常的一件事,發尋人啟事對於家屬來說,是一種苦惱,一種無奈,但是對於公安民警來說它又意味著什麼呢?

2018年1月28日,中牟縣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副中隊長張曉東,放下了手頭的工作,趁著星期天帶上愛人和女兒,開車去送兒子到鄭州上學,連續幾天的小到中雪,路面溼滑,開車十分不便。當他沿著鄭開大道行駛到賈魯河橋頭時,突發奇想,孩子已經上大學了,這眼看到了市郊,何不讓兒子自己坐公交鍛鍊鍛鍊。於是他將車停在公交站附近,下車在路邊等待公交車,就在他們父子等公交車之際,身為警察的張曉東突然發現賈魯河站候車亭的廣告欄內粘貼著一張尋人啟事。職業的好奇心讓他走上前去觀看,尋人啟事顯示的信息,走失人是一位65歲的老漢,通許口音,走失時間是2017年11月9日。走失地點是鄭州火車站附近,這一連串的信息撥動了張曉東心中的琴絃。因為,近一階段他一直在為一個無名屍體案子找不到屍源而煩惱,如今案子發生一個多月了,還沒有查找到屍源。這個尋人啟事會不會與那個無名屍有關?不會這麼巧吧!張曉東心裡暗自犯嘀咕。但他卻清楚有線索就必須求證,於是立即掏出手機,撥通了同事的電話,把尋人啟事的詳細情況進行了通報,要求趕緊進行比對查證。

一份尋人啟事引發的故事

案發黎明

一份尋人啟事引發的故事

辨認屍體

為了方便查案,張曉東就用手機將尋人啟事拍攝了下來,後來經過比對,尋人啟事的老人走失時間與那具無名屍的發案時間基本吻合,張曉東立即通過尋人啟事提供的聯繫電話,聯繫上了走失人的家屬,希望他們儘快到屍體存放處辨認。走失人的兒女也對張曉東的熱心舉動表示感謝。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到了第三天,張曉東接到走失人的兒女打來的電話說,稱無名屍體不是他們的父親。案件又陷於僵局,於是張曉東他們通過法定程序,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對屍體提取樣本後進行了火化。

事隔半個月後,已經接近的農曆的春節,走失人的兒女又提出要看看事故現場的照片資料。於是走失人的兒女又叫上幾個年長的親戚,趕到了中牟縣交警大隊。通過辨認,他們又承認無名屍體是他們的父親。但是屍體已經火化,無名屍體究竟是不是他們的父親,還有待法律的考證。

於是張曉東他們又提取了走失人的兒女及老伴的身體標本,與無名屍的標本一同送到鄭州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2018年4月23日DNA鑑定出來了,所檢驗的基因座符合生物學遺傳關係,從而通過科學的依據確定無名屍就是尋人啟示的走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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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迷路東行

後經多方論證得知,無名屍是通許人,今年65歲,姓魏,走失前是在鄭州市的女兒家居住,走失當天下午,他是一個人外出轉圈,很有可能是迷路了,就沿著商都路一直往東行走,因為老人生前經常坐車經過商都路來往於鄭州通許之間,令他想不到的是,他一下走了幾十裡,來到了事故現場,而且走在商都路的北半幅中間的快車道上,正好被早起往機場送人的出租車司機王某撞上。從而引發了這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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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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