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不同尋常”的通知書

蘇州相城:一男子偽造國家機關印章被公訴王金豔

本報訊(通訊員王金豔)車輛被交警隊扣押,本可以辦理相關手續,小事化了,沒想到膽大包天的他卻偽造公章仿製領取“扣押車輛通知書”,以假亂真冒領了車輛。近日,舒某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被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我這種小事不值得你們浪費司法資源,好多大案子等著你們去辦呢。”被抓獲後的舒某面對民警的訊問一直“三緘其口”。他口中的“小事”真的只是小事嗎?

大學畢業的舒某暫住在蘇州市相城區,給人修理過車輛,也在公司上過班。2018年9月,他的麵包車因違章停車和沒有年檢被當地交警中隊扣押。心急火燎的舒某趕到交警隊要車,被告知要處理好違章,過了年檢才可以取車。舒某聽後悻悻而去。

10月的一天,舒某憑一份“領取扣押車輛通知書”在交警隊託管的停車場取回了車輛。交警在例行檢查時卻發現這份通知書“不同尋常”:通知書上使用的是電子章,而交警隊一直用的是手動印章;放車單位應是“交警中隊”而非“交警大隊”;二維碼掃描結果也不是車輛領取信息。種種跡象表明這份通知書系偽造。

該交警中隊再一次扣押了舒某的車輛。10月13日,交警聯繫舒某處理此事,當天下午,舒某來到該區商貿城派出所,被民警當場抓獲。

到案後的舒某始終辯解自己是花了230元從“黃牛”手中買了這份取車單,其他的一概不知。案件似乎沒了頭緒。

後經進一步調查發現,交警中隊9月26日的監控顯示:舒某趁工作人員不備,從交警中隊的櫃檯中偷走了一張空白的取車通知書。舒某的手機中也記錄著他從網上購買電子印章的聊天記錄。現有證據足以還原案件的真相。

在檢察官面前,舒某終於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他交代,處理違章、給車輛買保險要花千餘元,自己沒那麼多錢,於是就動了歪心思。他找過“黃牛”也找過辦證小廣告,都沒有辦成。後來他從交警隊偷了空白取車通知書,在網上尋找商家制作電子取車單及電子印章,將電子印章和電子通知書合成後以假亂真冒領了車輛。

承辦檢察官郭磊介紹:舒某學歷不低,卻沒把才華用到正途上。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絕不是小事,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無論是偽造國家機關的印章,還是偽造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都是一種犯罪行為。根據刑法,舒某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他面臨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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