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為全資子公司湖北省路橋集團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為全資子公司湖北省路橋集團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133 證券簡稱:東湖高新 公告編號:臨2018-064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為全資子公司湖北省路橋集團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1、近日,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分行(以下簡稱“光大銀行”)簽署了《保證合同》,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湖北省路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路橋”)向光大銀行申請人民幣25,000萬元授信提供擔保。

①被擔保人名稱:湖北省路橋集團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資子公司。

②本次擔保數量及累計為其擔保數量:本次擔保金額人民幣25,000萬元,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日至公告日為湖北路橋擔保發生額為人民幣45,000萬元(含本次擔保),截止公告日共累計為其提供擔保的餘額為人民幣68,099.81萬元(不含本次擔保)。

③本次是否有反擔保:無

④截止公告日共累計為全資、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對孫公司提供的擔保餘額為人民幣303,091.22萬元(不含本次擔保),共累計為參股公司提供的擔保餘額合計為人民幣40,000.00萬元(不涉及本次擔保事項)。

2、本次授信擔保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對公司業務的獨立性無影響。

一、擔保合同簽署情況

近日,公司與光大銀行簽署了《保證合同》,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湖北路橋向光大銀行申請人民幣25,000萬元授信提供擔保。擔保合同擔保項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債務總計不超過人民幣25,000萬元。

二、審議情況

1、董事會決議情況

2018年4月13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2018年年度擔保計劃的議案》,審議通過了:公司2018年年度預計提供擔保總額為人民幣50億元,在2018年年度新增擔保總額未突破總體擔保計劃的情況下,可在內部調整上述擔保額度。

上述擔保計劃的有效期自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8年年度擔保計劃》(公告編號:臨 2018-028)。

2、股東大會決議情況

2018年5月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18年年度擔保計劃》。

上述相關內容詳見2018年4月17日、5月9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報刊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三、交易雙方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湖北省路橋集團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人民幣180,000萬元

註冊地址: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東風大道36號

法定代表人:周俊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範圍: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5倍的各類等級公路及其橋樑、 長度3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可承擔各類橋樑工程的施工;可承擔各級公路的 各類路面和鋼橋面工程的施工;可承擔各級公路物土石方、中小橋涵、防護及排水、 軟基處理工程的施工等。

截止2018年3月31日,未經審計總資產1,388,305.79萬元,負債合計1,149,944.13萬元,所有者權益 238,361.66萬元。

2、機構名稱: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分行

機構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

營業場所:湖北省武漢市漢口沿江大道143-144號

負責人:袁敢

經營範圍:經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 批准的業務,經營範圍以批准文件所列的為準。

四、保證合同的主要內容

1、合同標的情況:保證最高限額為人民幣25,000萬元。

2、合同擔保項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債務總計不超過人民幣25,000萬元。

3、合同雙方:

保證人: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分行

4、合同主要條款

保證範圍:債權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等。

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保證期間: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五、本筆授信擔保對公司的影響

1、通過金融機構授信融資業務,能有效緩解資金壓力,滿足公司經營需求。

2、本筆授信擔保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對公司業務的獨立性無影響。

3、本次交易產生的風險:新增貸款融資將加大公司還本付息的壓力。

4、風險防範措施:公司將快速推進開展各項工作,積極開拓市場、增加規模、提高效益,以保證公司資金實現整體週轉平衡。

六、董事會意見

為支持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用於發展生產經營,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2018年年度擔保計劃》,同意公司2018年年度提供擔保總額人民幣50億元。

董事會認為公司對各全資及控股子(孫)公司日常經營具有全部控制權,具備償還能力,上述擔保行為不會損害公司利益,董事會同意該擔保事項。

獨立董事對於《公司2018年年度擔保計劃》的意見:公司2018年年度以擔保計劃中提供擔保的對象為本公司全資及控股子(孫)公司,其貸款融資主要用於項目建設資金和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符合公司及公司子(孫)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提醒公司經營層根據各項目實際進展情況進行融資擔保,加強對被擔保公司的管理,關注其償還債務能力,有效控制和防範風險,我們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年度擔保計劃事項。

七、累計對全資、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對孫公司及對參股公司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共累計為全資、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對孫公司提供的擔保餘額合計為人民幣303,091.22萬元(不含本次擔保),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歸屬於母公司的股東權益的80.84%;共累計為參股公司提供的擔保餘額合計為人民幣40,000.00萬元(不涉及本次擔保事項),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歸屬於母公司的股東權益的10.67%。本公司、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情況。

八、備查文件

1、董事會決議;

2、股東大會決議;

3、保證合同;

4、湖北省路橋集團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

5、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分行營業執照複印件;

6、湖北省路橋集團有限公司2018年一季度報表。

特此公告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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