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地方債處置經驗(上)

地方債在美國被稱為市政債,由州和郡、市鎮、學區等地方政府及其下屬機構發行,經歷了一個由亂到治的過程。美國地方債發行與其高度自治和法治的環境相適應,在興建公共設施、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形成了目前相對分散化但高度市場化、法治化的一種管理模式。當前其改革的重點在於增強信息透明,保障個人投資者購買價格公平合理。

1.地方政府職能限定地方債使用方向。美國的州及以下地方政府的職能包括執法、教育和經濟發展三方面。聯邦政府主要提供國防、外交、社會保障等公共物品,而州及以下地方政府主要提供教育、治安等公共物品。州及以下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來源是稅收和聯邦資助,州政府主要依靠銷售稅和個人所得稅收入,州以下地方政府則主要依靠不動產稅收入。如果這些收入來源不足,地方政府及其所有獨立機構可以發行短期和長期有息債務,但只能用於經濟發展項目、公立大學、自然資源保護等支出。

3.嚴格限定地方債融資方式。美國地方債實行預算管理,美國預算分為經常性預算和資本預算,資本預算一般被用來為基礎設施投資提供資金。一般來說,美國地方政府不能為經常性預算融資,而只能為資本項目融資,主要採取市政債券融資方式。市政債券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以政府信用為擔保的一般責任債券,另一類是以項目收益作為償債來源的特殊收益債券,例如高速公路收費。若項目收益未能覆蓋到期本息,政府沒有義務用稅收償還。無論是一般責任債券還是收入債券,所籌集的收入均納入資本預算管理,而不是經常性預算管理,但為資本項目發行債券而承擔的利息支出則通常編制在經常性預算內,利用經常性收入償還。相比於聯邦政府債券的全球化持有者結構,市政債主要是美國境內個人和基金持有。

美国地方债处置经验(上)
美国地方债处置经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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