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邊”近了肯溼鞋

據湖北省荊門市紀委消息:經荊門市委批准,荊門市紀委對荊門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原副局長鄒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鄒平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串供堵口;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不如實報告個人投資獲利情況;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在企業經營、車輛牌照辦理、車輛交通違章消除、變更戒毒強制措施、提供案情信息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在企業經營、車輛牌照辦理、車輛交通違章消除、變更戒毒強制措施、提供案情信息等方面為他人充當“保護傘,”謀取私利,收受他人財物的問題已涉嫌犯罪,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款物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經荊門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並報荊門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鄒平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據棗莊市紀委監委官方網站通報稱:嶧城區公安分局底閣派出所原副所長邢振江收受轄區內一賭場組織參與者劉某某29800元,為該團伙充當“保護傘”。邢振江將舉報賭場的相關信息、公安機關開展清查行動的相關信息透露給劉某某,使其躲避檢查。邢振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兩起案例同出一轍,都是與黑惡勢力相互勾結有關,都是公安隊伍中出現的“保護傘”行為,都是患有利益共同體的病症。兩案發生在不同地方,影響似乎很難消除。所以,有句農諺說的好“常在河邊走,沒有不溼鞋的。”此事件的發生也告誡了那些高高在上的實權派人士,離河邊近了,肯定會溼鞋的真理。

“不怕今天鬧得歡,就怕明天拉清單。”是的,藉著組織的信任、人民的重託,將自己手中的權利私有化,帶來了一時的光鮮靚麗,讓實權派人物如魚得水,徇私舞弊,而最終的結局往往是不盡人意,都會被踢出歷史的舞臺。現實社會中,如此林林種種的類似案例應有盡有,“保護傘”經常出現在政法隊伍之中,因為他們有著得天獨厚的先決條件,所以,打黑除惡,政法隊伍應衝在最前沿。建立健全打黑除惡的長效機制,把打黑除惡作為一項艱苦的鬥爭,堅持不懈的打下去,還社會之公道,還百姓之安寧!正所謂大眾所言: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必定會報!所以,奉勸列位,別作惡,多行善!

“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 意思是:走過瓜田,不要彎下身子提鞋;經過李樹下面,不要舉起手來整理帽子。比喻避嫌疑。時下當幹部的,尤其是為政一方的主要領導幹部,一定要時時刻刻警醒自己,一定要謹言慎行,不和那些可能引發議論或導致事態擴大的事情沾邊,不給外界的猜疑和想象留下餘地。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掌握實權的幹部,更要把自己的工作崗位當成為民服務的平臺,努力做到“心地安然無敲門之驚,胸懷坦蕩無指脊之慮”。“螻蟻之穴,潰堤千里”,各級幹部要從小事抓起,不拘小節,堅持正義,嚴以律己,堅持做到幹一行,愛一行,專一行。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在信息傳播高速發達的今天,黨員幹部,更要慎權、慎言、慎行,積極與群眾打成一片,這是對幹部的基本要求,而決非苛求。特別是領導幹部更應該嚴格要求自己,堅持打黑除惡不放鬆,打掉黑惡勢力的“保護傘”,用實際行動去踐諾、去履職、去改變。拆除幹群“隔心牆”,打造幹群魚水情。要潔身自好,離“河邊”遠些、遠些、再遠些,千萬不要溼了鞋。

作者 山東省滕州市紀委宣傳部 劉永久

“河邊”近了肯溼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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