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當“兩面人”的省政府祕書長,597萬受賄款未領取

“受賄犯罪未遂”的情況,並非首次出現在落馬官員的審判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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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下午,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書記楊敬農受賄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楊敬農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涉案贓款贓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充當“兩面人”的省政府秘書長,597萬受賄款未領取

▲庭審現場。安徽紀檢監察網 圖

經審理查明,1993年至2013年,楊敬農先後利用擔任安徽省外經貿委(廳)對外貿易管理處副處長、處長、安徽省商務廳副廳長、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加快項目拆遷進度、解決土地權屬爭議、工作調動、調配紡織品出口配額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62.0353萬元(其中597.0299萬元未實際領取)、港幣10.8萬元、美元3.8萬元。

法院認為,楊敬農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鑑於楊敬農到案後主動交待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受賄數額中有597.0299萬元系犯罪未遂,贓款贓物已被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

楊敬農當庭未表示是否上訴。

充當“兩面人”的省政府秘書長,597萬受賄款未領取

楊敬農此前曾被批“長期充當‘兩面人’”。

公開信息顯示,楊敬農與已落馬的安徽副省長陳樹隆多有交集。

他早年在安徽省經貿系統任職,2004年任安徽省商務廳副庭長。2006年,陳樹隆由蕪湖市常務副市長晉升市長,楊敬農由安徽省商務廳空降蕪湖,接棒陳樹隆任市委常委、副市長。兩年後,陳樹隆出升任蕪湖市委書記,楊敬農晉升市長,此後兩人先後調離蕪湖。2016年2月,陳樹隆升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次月,楊敬農由亳州市委書記調任省政府秘書長,再次成為同事。

2016年11月、12月,陳樹隆、楊敬農先後落馬。

紀委對楊敬農的“雙開”通報中,稱其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長期充當“兩面人”,政商關係“親清不分”,既想當官、又想發財。

27日的審判信息顯示,楊敬農有“597.0299萬元系犯罪未遂”。該信息在今年1月一審開庭時,已有所提及。

今年1月17日,楊敬農涉嫌受賄案公開審理。當時公訴機關指控,其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1762.0353萬元、港幣10.8萬元、美元3.8萬元,並特意提到“其中人民幣597.0299萬元未實際領取”。

“受賄犯罪未遂”的情況,並非首次出現在落馬官員的審判書中。

5月4日,四川省內江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交易二科原科長孫楠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案一審宣判。審判書中稱,孫楠多次收受他人賄賂581萬元,“另有45萬元未遂”;“受賄犯罪未遂部分,比照既遂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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