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破!鄠邑警方偵破三年前故意傷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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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6日上午九點多,鄠邑區某學院門口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一個小夥從一輛車上下來,手持一根木棍,向正在攬客的三輪車主王某某的後背掄了下去,木棍瞬時折成兩半。小夥又對倒地的王某某猛踹了一腳,轉身離去。

有因有果,破案似乎近在咫尺

“據現場目擊者講,行兇者二十來歲,略胖,光頭,從背後過來,沒說一句話就動了手,整個過程只有幾十秒。”由於案發現場不在視頻監控範圍內,除了這些,民警僅僅在現場提取到兩節折斷的木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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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兇者大白天在大庭廣眾下作案,目標明確、下手重,與受害人之間應該有某種聯繫或糾葛,尋仇報復的可能性較大。民警調查後瞭解到,受害人王某某53歲,鄠邑區甘亭街辦人,平時以營運電動三輪車為生,案發前一天下午兩三點左右,曾因“搶單”與另一車主周某某發生爭執和廝打,廝打中周某某吃了虧。

沒有證據,一切等於零

民警立即將周某某列為重點偵查對象,顯然,作案人年齡與時年54歲的周某某差距較大,會不會是周某某指使別人乾的?民警一方面對周某某進行了傳喚,該周矢口否認自己或者指使別人實施報復行為,另一方面民警對其家庭及社會關係展開了摸排,周某某育有一兒一女,兒子周某30歲,常年在外地打工,很少回家。民警調取了周某的照片,分別讓受害人王某某及目擊者辨認,王某某說,自己壓根兒沒看見對方,當時被打暈了,什麼都不知道。兩位目擊者均表示,體態和髮型都不一樣,肯定不是這個人!與其有關的人員也被一一排除。由於從現場遺留的作案工具鐵鍬把上未提取到有效的生物檢材。警方轉而從嫌疑人到達現場乘坐的車輛入手進行偵查,根據目擊者提供的“白色麵包車”的情況,警方調取了案發時段案發現場周邊的道路監控,對有可能經過的幾百輛車輛進行排查,同樣未找到嫌疑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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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涉法信訪問題最好的方法就是破案!”

2015年來,專案民警做了大量調查工作,收集相關線索10餘條,一一查證,均一一排除,案卷足足裝訂了兩三百頁。在這三年裡,受害人王某某也四處反映信訪訴求,要求公安機關儘快破案,抓捕嫌疑人。

2017年下半年,公安鄠邑分局負責人王庭淵對該案進行包抓,明確表示,“解決涉法信訪問題最好的方法就是破案!只有破了案,才能從根源上化解矛盾,受害人才會感受到公平正義。”同時,帶領相關單位負責人數次深入受害人王某某家中進行回訪,瞭解其訴求,並多次組織召開專案會研究案情,要求專案成員堅定信心,開拓思路,去偽存真,強力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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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定青山不放鬆,案情水落石出

近期,在王庭淵同志安排下,由副局長李慶山負責,抽調便衣偵查大隊、渼陂路派出所警力,調整案件偵破思路和方向,從頭梳理涉案人員關係網,重新尋找突破口,經過專案民警的大量工作,民警最終掌握了周某涉嫌故意傷害的有力證據,涉案人員熊某、王某、杜某相繼被抓獲。在警方的強大壓力下,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於2018年6月16日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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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制暴,自食苦果

經審查,周某交代,2015年5月15日,其從堂弟口中得知父親被王某某打傷,為了實施報復,周某立即從銀川返回西安,5月16日,在熊某的指引下,周某乘坐其朋友王某駕駛的銀色北斗星車,在鄠邑區某學院門口找到了王某某,手持事先準備好的鐵鍬把將其打倒後,又在腹部踹了一腳,迅速離開現場並潛逃至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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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周某、熊某、王某涉嫌故意傷害被刑事拘留,杜某涉嫌窩藏被刑事拘留。

6月21日上午,受害人王某某來到公安鄠邑分局,將一面寫著“公正執法 熱心為民 破案神速 排憂解難”的錦旗送到辦案民警手中,感謝警方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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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佈: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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