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雲南62歲梅毒女因10元錢和他人發生關係,主動認罪獲刑1年六個月

近日,雲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傳播性病罪案件。判決書顯示,患有梅毒的62歲女子袁某為10元錢和他人發生性關係,

因犯傳播性病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故意!雲南62歲梅毒女因10元錢和他人發生關係,主動認罪獲刑1年六個月

根據裁判文書網發佈的判決書顯示,雲南省宣威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19年10月10日,1957年出生的被告人袁某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的情況下,在宣威市某地以人民幣10元的價格與浦某某發生性關係,後被公安機關查獲。

公訴機關列舉了相應的證據證實指控的事實,並認為被告人袁某明知自己患有梅毒而賣淫,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應當以傳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袁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

故意!雲南62歲梅毒女因10元錢和他人發生關係,主動認罪獲刑1年六個月

法院認為,被告人袁某明知自己患有梅毒而賣淫,侵犯了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性病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袁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認罪認罰,系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

法院最終一審判決被告人袁某犯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對此,有網友反應比較強烈,表示該女子在明知自己患有傳染病的情況下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其本質和蓄意殺人沒有區別,不該從輕發落。也有部分網友表示傳播性病罪是什麼罪,之前怎麼沒有聽說過,對其不太瞭解。

經查相關資料:傳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艾滋病等嚴重性病而又賣淫嫖娼的行為。罪名一旦成立,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而

構成傳播性病罪有兩個關鍵條件:行為人必須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實施了賣淫嫖娼行為。

故意!雲南62歲梅毒女因10元錢和他人發生關係,主動認罪獲刑1年六個月

構成傳播性病罪的例子其實屢見不鮮。不久前,廣西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了一名61歲女子傳播性病的案件。

據裁定書顯示,已經61歲的女子李某曾被賀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出具了艾滋病檢測陽性結果告知書,在明知自己感染嚴重性病的前提下,仍從事賣淫活動。

2019年8月12日11時許,被告人李某在賀州市八步區油行巷7號旁邊租住的房間內,與嫖客韋某發生兩性關係,當場被公安機關查獲。

故意!雲南62歲梅毒女因10元錢和他人發生關係,主動認罪獲刑1年六個月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某患有嚴重性病仍進行賣淫,其行為構成傳播性病罪。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李某犯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潔身自愛是關鍵,願每一個人都遵守基本社會公德,不以各種理由從事有傷風俗的職業,這樣艾滋病等性傳播疾病自然會遠離,人們的身體健康保障才會更加安全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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