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司機為了多裝點貨,
給貨車裝上了車廂擋板,
但這樣的車輛在路上行駛,
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為此
深圳交警將於7月1日起
嚴查重罰此類“變形金剛”
為進一步加強輕型自卸貨車管理,規範裝載秩序,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規定》等法律法規,深圳交警局就嚴禁擅自改變輕型自卸貨車車廂、車體外觀,並於今年6月就相關事項進行通告。
根據通告:
一、凡在我市行駛的輕型自卸貨車,車廂、車體應與車輛登記行駛證顯示的車輛外觀相片保持一致,嚴禁擅自加高車廂立柱及加裝車廂擋板。
二、已加高車廂立柱及加裝車廂擋板的,車輛所有人要於6月30日前自行整改切割,恢復原狀。
三、7月1日起,對於上道路行駛的輕型自卸貨車加高車廂立柱、或加裝車廂擋板,在限期內未自行切割、整改恢復原狀的,深圳交警將通過視頻抓拍和現場執法的方式進行查處,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對駕駛人處以500元罰款,同時責令恢復原狀。
深圳交警提醒“小金剛”司機:
6月30日前要恢復原狀,
否則將面臨罰款500元。
另外,在深圳十個區
試行“綠色物流區”限行
龍崗“綠色物流區”範圍如下
衝禁令記3分罰款300元
貨車司機除了要注意勿改裝外,7月1日起,深圳將試行“綠色物流區”限行,全市十個行政轄區也將各選取一個片區試行,根據深圳交警此前通報,十大“綠色物流區”全天僅允許電動貨車進入,請市民朋友注意相關區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的變化,並及時核對行駛證車輛類型,嚴格禁止輕型柴油貨車進入“綠色物流區”。
2018年7月1日至7月15日為“綠色物流區”內禁止輕型柴油貨車通行的實施過渡期,深圳交警將採取敬告式執法;2018年7月16日起,正式開展執法,將按照衝禁令予以300元罰款並記3分的處罰。
龍崗區“綠色物流區”:
龍城片區:由龍福路(不含)-龍城大道(不含)-龍翔大道(不含)-黃閣路(不含)-清林路(不含)-吉祥路(清林路至龍福路段不含)合圍區域;總面積約為5.4平方公里。
深圳僑報新媒體部
責 編:胡景華
編 審:楊瓊發
監 制:董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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