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縣長、公安局長陳偉躬身下訪化解矛盾

副县长、公安局长陈伟躬身下访化解矛盾

副县长、公安局长陈伟躬身下访化解矛盾

信訪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但行使權利不能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

信訪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這是正常信訪和非正常上訪的區別。信訪人不能因為沒有達到目的就以非訪、纏訪、鬧訪等違法手段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副县长、公安局长陈伟躬身下访化解矛盾
副县长、公安局长陈伟躬身下访化解矛盾

2017年10月,房縣一男子因酒後發生意外,其親屬認為有關部門應對其負責,並多次上訪。

近日,房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長陳偉同志瞭解到這一情況後,於23日,帶領法制部門負責人上門與當事人近距離溝通,交流了解其訴求,引導其通過合法途徑反映訴求解決問題。

當事人對陳縣長上門解決問題十分感激,並表示願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副县长、公安局长陈伟躬身下访化解矛盾
副县长、公安局长陈伟躬身下访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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