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一男子謊報警情被拘,警方提醒莫把報警當兒戲

禹州一男子謊報警情被拘,警方提醒莫把報警當兒戲

我們常形容一些人沒事找事會說他(她):吃飽撐的了。這不,禹州市的黃某輝就親身“演示”了一番,並把自己送進了拘留所。這會兒估計在拘留所裡“面壁思過”呢。

6月22日凌晨0時30分許,禹州市公安局韓城中心派出所接到局110指揮中心指令,稱在禹州市聶政臺路居住的一黃姓男子報警稱家中有5名不明身份的恐怖分子劫持了4名女子,其他情況報警人也說不清楚。

接到指令,韓城中心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經現場調查,民警發現報警男子黃某輝(39歲,無業,禹州市韓城辦西街村9組人)隻身一人在家中,且處於醉酒狀態。其他無異常。

禹州一男子謊報警情被拘,警方提醒莫把報警當兒戲

民警當即將黃某輝帶回派出所接受訊問,據黃某輝交待:自己因為喝酒後閒來無事,就撥打110報警稱家中有恐怖分子。

6月22日,禹州警方依法對謊報警情的黃某輝做出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

禹州警方提醒廣大人民群眾:公安警力和110報警電話是寶貴的社會公共資源,是群眾遇到危險時的依靠,保持接處警的暢通無阻關係到千家萬戶的生命財產安全。惡意騷擾110是違法行為,對撥打110取樂、滋擾公安機關工作秩序或報假警等行為,可以依法處以十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可能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警方呼籲廣大市民共同保護公共應急資源,不能把報警當兒戲,更不能隨意謊報警情,擾亂社會秩序,要合理合法報警求助,正確撥打、使用“110”,讓110報警服務檯服務更快、更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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