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标项目优先参评省市级文明工地

市建委要求,凡在我市承揽工程任务的各建筑企业和工程施工工地,要按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两个标准规范的具体要求开展绿色施工工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全程参与配合,共同实施绿色施工活动。即日起,本市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要全部按照绿色施工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其中施工特级、一级建筑企业30%以上、二级以下建筑企业20%以上的项目按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要达到绿色施工“优良”标准,其他项目要达到“合格”标准。

市建委将对全市开展绿色施工及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创建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适时进行工作通报、工作考评。市建委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绿色施工规范和评价标准,对施工项目绿色施工活动实施全程监督管理。要把绿色施工创建活动与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活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凡是达到绿色施工标准的项目优先参评省市级文明工地。相关部门对创建工作要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鼓励施工企业全力做好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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