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欲熏心 父子俩合谋毒品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悉,被告人袁某甲、袁某乙本系父子关系,但二人共谋利用袁某乙从深圳市回达州市大竹县周家镇给祖母祝寿的机会,从深圳市购买毒品带回大竹县贩卖。

2015年9月16日,袁某乙携带购买的毒品,乘坐从深圳市松岗镇直达大竹县双马车站的大客车回大竹。次日8时许,为逃避查处,袁某乙在当大客车行驶至达渝高速公路庙坝出口时,提前在该出站口下车,被公安民警挡获,当场查获海洛因、甲基苯丙胺355.5克。后从袁某甲家中查获海洛因、甲基苯丙胺4.31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甲、袁某乙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运输,其行为均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袁某乙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故对二被告人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均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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