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政」瀘州市民上班路上遇交通事故 非本人主要責任算工傷

近日,市民楊先生通過瀘州新聞網·川江新聞網和川江號APP“網絡問政”平臺諮詢,在上班途中,不慎跌倒後腳踝受傷,這算不算工傷呢?

「問政」瀘州市民上班路上遇交通事故 非本人主要責任算工傷

對此,瀘州市人社局工傷科表示,就市民受傷的情況來看,並不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傷害,並不屬於工傷。一般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市民如有疑問,可撥打市人社局工傷科電話3127390進行諮詢。

政策諮詢、發展建議、民生訴求、情況反映……廣大市民可通過撥打《川江都市報》新聞熱線,瀘州新聞網、川江號客戶端參與問政欄目:

1、撥打川江都市報新聞熱線3190929、13882767888,反映你想諮詢的問題。

3、掃描二維碼或在手機應用市場搜索並安裝川江號客戶端,完成註冊後點擊底部問政按鈕,按分類操作輸入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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