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完婚宴“逃單”:老賴們再一次刷新我們的三觀

辦完婚宴“逃單”:老賴們再一次刷新我們的三觀

清淺

01

剛看了個特奇葩的新聞。

一對新人在重慶某休閒山莊辦完喜宴後,沒有結算婚宴費用,便偷偷遛走了。老闆徐先生憤怒地說:“做了二十年餐飲,頭一次碰到結婚‘跑單’的現象。

事情是這樣,五一期間,徐先生經營的休閒山莊承辦了一對新人的結婚喜宴。這對新人一開始交了500元訂金,預訂了8個標間和12桌婚宴,總費用是13000。婚宴結束後,賓客散去了,詭異的事情發生了:新郎新娘也消失了!更詭異的是竟然雙雙聯繫不上了。

整個婚禮過程沒有發生任何爭執和矛盾,現場親朋好友歡聲笑語,新郎新娘挨桌敬酒。婚宴結束後,新郎說送一長輩先走回來再結賬,當時新郎父親還在,徐先生就信了。

出人意料的是,一會兒新郎父親也悄悄遛了,並且一週多過去了仍然沒有人來結賬,並且聯繫不到對方。

徐先生報了警,警方聯繫上了這對新人,他們表示會過幾天來結算,但隨後兩人就再也無法聯繫上。

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結婚一輩子可能就一次,13000也不是什麼大數目,這小兩口卻決定在婚禮當天吃個霸王餐,這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出來的,只能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這樣的奇葩夫婦,我很為他們培育的後代擔擾哇。

關鍵是,這筆賬能賴掉麼?這小兩口結婚後是打算隱姓埋名,遠走高飛麼?更不要說酒店內有監控,真是賴賬可惡,智商也堪憂啊。

02

其實大家對於“賴賬”並不陌生,只不過拿自己婚禮開玩笑,真的是比較罕見。

去年我曾寫過一件事,是講一位媽媽“賴”罰款。

一位媽媽用電動車載小孩兒,還載了兩個,被警察叔叔攔住了,警察叔叔告訴這位媽媽:超載危險,需交20元罰款。

結果這位媽媽竟說:我沒帶錢,要不把小孩兒給你吧。當時警察都震驚了:把什麼給我?

媽媽繼續面不改色心不跳兒地回答:小孩兒。

警察都無語了:沒帶錢就把孩子交給我,這是當父母應該講的話麼?

其實明眼人都能看得出來,這位媽媽當然不是真的要把小孩兒交給警察“抵罰款”,說白了,就是想“賴掉”這二十元。

至於沒帶錢,更是託辭:現在支付手段這麼發達的,就算沒帶錢,可不可以發個紅包?可不可以支付寶?或者找路旁行人套個“現”?

如果不想交兩百塊錢的罰款,耍賴,咱多少還能理解些(事實上這樣的事情也很常見),畢竟,二百塊錢,對很多底層人士來說,是一天的收入,可是二十塊錢……大姐,您一個二胎都生了的人,真缺這二十塊錢麼?

只能說,老賴的世界,不是我等輕易能明白的。對他們來說,真是什麼“賬”都敢賴。

03

好友就曾經因為借錢被賴賬,屢屢覺得不爽。

她老公有個同學,二十年前借了他們5000塊錢,5000現在不是個大數目,二十年前卻還蠻值得人猶豫一下的。

同學說應個急,很快就還上,她老公就把錢借給了對方。

然而一年過去了,兩年過去了……二十年過去了,說好“很快就還上”的對方卻沒還錢。當然,也不是忘了,而是,不肯還!!

幾年前好友他們買房,曾經藉機催要這筆死賬,對方以“手頭緊,一時還不上”為由,搪塞過去了。

拜託,這麼多年了,你就一直手頭緊張到5000都拿不出來?

雖然那位同學說自己手頭緊,可生活卻過得相當滋潤,不但開著一家洗車店,還僱著兩個學徒,好歹也是個老闆,連5000塊錢都還不上,真的很難讓人相信。

好友說這不是缺不缺的問題,我們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憑啥就這麼打了水漂?

我們平時借別人點錢,總會想著有錢後第一時間還給人家,否則就會忐忑不安,可是老賴們心理素質卻極佳,在他們的三觀裡,真的認為我憑本事借來的錢,憑什麼還你?

所以,交友需謹慎,借錢需先審查對方是不是老賴。

真遇到老賴,你就等著著急上火,氣個半死吧,因為老賴們賴起來,是沒有底線的。

04

還記得去年曾經沸沸揚揚的黃淑芬事件不?

2015年,唐山一位叫趙香斌的老人騎自行車過馬路時,被一個名為黃淑芬的女子逆行開車撞飛,趙香斌被診斷為特重型顱腦損傷,一級傷殘。

這起事故黃淑芬負主要責任,可兩年下來,黃淑芬買了房添了車,卻只賠償了趙香斌老人2.6

萬元

2017年6月8日,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法院判處被告黃淑芬賠償約93.6萬餘元,限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但這筆錢趙香斌老人一直沒有見到影子,他的兒子趙勇多次聯繫黃淑芬未果,怒而在網上公佈了數段黃淑芬拖欠賠償的“教科書式耍賴”的音頻及視頻,引發熱議。

同年11月26日,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凍結黃淑芬的佣金及查封其名下相關資產,並對黃淑芬拘留15日。而黃淑芬也由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是不是極大地開了眼界了?

對一位老賴而言,他缺乏的往往不是支付能力和嘗還能力,而是“良心痛”的能力。

小到二十塊的罰款,大到93萬的賠償金,不管是否是同學的辛苦錢,也不管是否是婚宴錢,老賴們處理的方式,就是一個字:賴。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你怎麼著吧?

真遇到老賴了,千萬別認慫,那就太便宜他們了,果斷用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利益。

否則,老賴們大概半夜會沾沾自喜,覺得這社會真的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呢。

不妨用事實告訴他們,做人,還是要臉比較好,尤其是給你臉的時候,否則別怪我們不客氣。

要臉就不叫“老賴”了,既然他們都不要臉,你還跟他客氣啥?咱們不發威,他們真的以為是病貓呢!該撕撕,該告告,就當替天行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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