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於秦國而言是否是最善之法?其法優缺點何在?

死神塔那託斯70597830

商鞅在秦國實行之法,並非善法。而是惡法。下面詳盡解析。

一、法治的頭號死敵

世人皆知,諸子百家中,最提倡法治的是法家。事實卻恰恰相反:

法家所謂之法,就是通過賞賜和誅殺,使人民致死為君主效忠——“善治者,塞民以法。使民之見戰,如餓狼之見肉也”,“怯民使以刑,必勇。勇民使以賞,必死。怯民勇,勇民死,必王。”最終是 “賞使之忘死,威使之苦生。出死而為上用。”使“苦生忘死”的人民皆死於法令。

若以法作為奴役人民和捍衛君權的手段,是極端的人治——治人(整死你,治死你)。

在諸子百家中,法治思想最完善的當屬儒家。孔子提倡立法為民,司法獨立,疑罪從無,不罪無辜的思想,已具備了法治的基本雛形。而法家則是法治的死敵。

二、儒以文亂法

《商君書-去強》有曰:“詩、書、禮、樂、廉、恥、孝、悌、仁、智。國有十善,上無使戰。”韓非謂之:“儒以文亂法。”

法家只允許青年男女就近結婚,反對娶外鄉女子。在法家眼裡,婚姻的唯一職能,是生產下一代的耕戰之民。為下一代君主致死盡忠。若與外鄉締結姻親,難免探親,民越鄉而交。就會耽擱耕戰,就影響專心為君主盡忠。

而《詩經》中的《關雎》、《卷耳》等篇,無疑是在告訴人們,致死為君主盡忠並不是人民生存的唯一價值。人世間還有美好的愛情。人民便會有一顆“不安分”的心。

而《尚書》中,疑罪從無,利用被告的無罪推定論。則與法家的“刑用於將過”針鋒相對。這無疑是在煽動人民群眾,質疑秦國推行的是惡法、王法。

儒家十分重視音樂,認為音樂可以明禮儀,善民心,養民性,謳歌愛情,陶冶情操,移風易俗。而法家反對詩書禮樂,有充分的依據。在李連杰主演的電影《狼犬丹尼》中,丹尼原本黑老大巴特爾手下的一條狼犬,一個殺人工具,沒有思想,沒有情感,唯有兇殘。後來無意間遇到了盲人鋼琴調音師山姆及其女兒維多利亞,並接觸了音樂。終於使他從行屍走肉,迴歸到人類。使他知曉世間有愛,有更美好的生活。


鄙人以前雖讀過《商君書》和《韓非子》,卻一直沒有真正理解法家的“國有十善,上無使戰”和“儒以文亂法。”直到看過《狼犬丹尼》後,才真正理解法家此論的真諦。

巴特爾馴養的狼犬丹尼最終被音樂拯救,便是“儒以文亂法”,導致“愚民”失敗的一個反面教材。

唯有閹割掉一切詩書禮樂,仁義廉恥,才是使人民成為永遠無法被拯救的狼犬,君主才能高枕無憂,國家才能“長治久安”。

三、弱民與愚民

《商君書-弱民》有曰:“民辱則貴爵,民弱則尊官,民貧則重賞。”除了使人民辱、弱、貧外,還有更加邪惡的愚。

法家的愚民思想源自老子:“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使民無慾無知。”又曰:“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

但老子的愚民不僅僅針對人民,而是在愚民的同時,還愚己:“眾人皆有餘,而我獨若遺。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獨昏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

在愚己的同時,又愚君:“以智治,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

老子之愚,是使人類迴歸純真質樸的自然本性,反對以智術治國。卻被法家篡改為禁錮思想,限制言論,使人民愚昧無知。並且,法家即不愚己,更不愚君,單單愚民。

老子的愚民思想原本是十分精華,被商鞅全部剔除,又添加了幾分糟粕——“民愚則易治”,“民愚,則君以智而王”,“民不貴學則愚,愚則無外交。”

韓非則繼承和發揚了商鞅的愚民思想——“智者不以言教,而慧者不以藏書”,“民不越鄉而交,貴賤不向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行。”

在法家看來,愚民是比刑法更重要、更有效的奴役人民的手段和工具。可以有效地預防“國有十善,上無使戰”和“儒以文亂法。”杜絕《狼犬丹尼》中的一幕重演。最終使人民成為行屍走肉,任由君主驅使。

四、斯德哥爾摩綜合徵

商鞅尚奸,行惡政。辱民、貧民、弱民、愚民。為何《史記》記載,商鞅變法後,秦民大悅?

在電影《電鋸驚魂》中,豎鋸劫持了一男一女。給二人頭上戴上了特製的機關。然後是豎鋸的廣播:二人要割肉稱重,在規定時間內,誰割的肉多。誰就可以活下來,而對方會被頭戴的機關穿腦而死。一開始男子割自己肚皮上的肉。眼看時間快到了,女的奮力砍下自己的胳膊,扔進天平裡。女的終於保住了性命。而男子則被機關穿腦而死。女子被救後,則說“我要感謝豎鋸,是他救了我。”

商鞅變法後,大悅的秦民,以及《電鋸驚魂》中,砍掉自己胳膊,而活下來的女子,都把斯德哥爾摩綜合徵展現的淋漓盡致。

《商君書.說民》謂之:任奸,則民親其制。

《商君書-去強》謂之:重罰輕賞,則上愛民,民死上;重賞輕罰,則上不愛民,民不死上。斯德哥爾摩綜合徵應改名商鞅綜合徵。

五、耕戰

耕戰是商鞅變法的基本國策, 且看其耕戰之奇計:

1、耕

在《墾令》篇中,為了讓百姓專心耕地,必須剔除人民耳之所聽,目之所視。讓他們眼睛不亂看,耳朵不亂聽,嘴巴不閒聊。


這不禁讓人想起了毛驢拉磨時,為了讓驢專心致志,就把它的眼睛蒙上。法家比驢的主人慮事更加周全。不但蒙上人民的眼睛,還要封住嘴巴,塞住耳朵。

商鞅此論並非誇大其辭。在《狼犬丹尼》中,黑老大巴特爾在一次行動之前,告訴丹尼專心盯著眼前的紅燈,紅燈亮起後,就立即衝進來助戰。丹尼卻在無意間,遇到了鋼琴調音師山姆,在山姆的“引誘”之下,試著按了幾下鋼琴。結果紅燈亮起後,他卻渾然不知。當衝進去助戰之時,“第三次世界大戰”已經結束,老大和幾個手下滿身是血。

由此可見,若要更好地捍衛君權,必須滅人性,絕人慾。使人民“意必壹。”

2、戰

在《畫策》篇中,為了實現“民之見戰,如餓狼之見肉。”必須將戰士們的兄弟、父母、妻兒扣留為人質。士兵若不在戰場上致使為君主盡忠,那他的骨肉至親便會“離法失令,鄉治之,行間無所逃,遷徙無所入。”

在耕戰國策之下,政府如同劫匪強盜,整個秦國如同煉獄。人民在這煉獄之中,上天無路,入地無門。

法家捍衛君權的手段,令人不寒而慄:將人民100條生路中的99條全部堵死,只留一條——致使為君主盡忠。法家邪惡的、反人類的本質昭然若揭。

八、高效

《商君書-開塞》有曰:“刑用於將過,則大奸不生。刑加於罪所終,則奸不去。”韓非謂之:“禁奸於未萌。”

依商鞅之言,周克華為什麼能殺人放火。就是因為沒有做到“刑用於將過,禁奸於未萌。”若周克華在幼兒園時,就把他槍斃,他就無法作惡了。

於是,法家積極推行告奸與連坐制度。一人犯罪,誅連十戶,夷滅三族。告奸者可免罪。只有如此,政府才能更加高效:“有奸必告之。治國貴下斷:十里斷弱,五里斷強。斷君弱,斷官強,斷家王”,從而“治不聽君,民不從官。君主不躬於事,而禁奸於未萌。”君主固然輕鬆自在,但人民卻互相告發,互相監視,生活在恐懼之中。

法家之高效,真令人不寒而慄。易中天老師稱:法家是殺人的刀。

總之,商鞅所推行之法,是惡法。法家思想更是民主、法治、憲政的頭號死敵。法家思想不滅,中華民族不興!


楊朱學派

法家思想的精華用八字總結:中央集權、與時俱進,因此法家思想總是跟著時代的需要在不斷地進化的。商鞅之法對於戰爭時期的秦國是最善之法,對於和平建設時期的秦朝是暴法;如果李斯有衛鞅之能,能及時根據主要矛盾的變化而修正秦法,那麼秦朝豈能二世而亡?


商鞅之法的優點有:

其一、加強中央集權統治,便於凝聚國力。商鞅收回老世族的封地及相關特權,又大力推廣郡縣制,將權力集中到了中央,削弱了地方的勢力,使得國家可以凝聚國力擴張。

其二、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商鞅廢井田制、開阡陌、土地分發給奴隸與平民,提高了百姓的生產積極性,提高了農業生產水平。商鞅又拆散大家族,推廣小家庭,聚村落為城邑,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增加了國家的財政收入。另外商鞅的農耕爵也提高了庶民百姓的生產積極性。

其三、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商鞅的軍功爵是秦國百姓除了農耕以外第二條提高身份待遇的途徑,斬首敵人越,軍功就越多,軍功越多獲得的實質利益就越多,這是秦國士卒在戰場上拼命的主要動力。另外商鞅又訓練了新軍,全部鐵製武器,是一支真正的鐵軍。


商鞅之法的缺點有:

其一、削弱了公室力量。商鞅之法的一個主要目的是加強君權,因此王室成員的其它子弟權力很小,大權都集中在王的手中或者實權大臣手中。嬴政平定嫪毐之亂時,就不得不借助呂不韋以及王翦的力量,其它王族基本無法支持。商鞅之法的另一個突出特點是公平,因此王室子弟無功不得受爵,無大功不得承襲爵位,如此一來王室的旁支力量大大削弱,

當君主不強時,王室沒有力量平叛。這也是六國復辟時,嬴氏皇族沒有一個能站出來力挽狂瀾的原因所在。

其二、行法十分嚴厲與殘酷。商鞅之法的一個宗旨是重賞重罰,世人不見商鞅的重賞,但是重罰卻被添油加醋的宣傳了。大體而言,商鞅量刑的原則是:輕罪重罰,重罪必死;不分善惡,不論賢愚,不認功過,也不管你是有意還是無意犯法,只要犯法了一定會非死即殘。

其三、超越時代太多。商鞅之法追求法治精神,一點回轉的餘地都沒有,號稱"事無鉅細,皆有法式"。反觀現代社會的法治,法律的漏洞很多,執法也不是很嚴,遠遠沒有秦國的法治那麼完善與精準,人治的空間還很大。商鞅那個時代追求完美的法治精神,超越時代太多太多,很多人是適應不了的;因此秦始皇一死,六國自由之民與復辟貴族就推翻了秦朝,變更了秦法。


大秦鐵鷹劍士

商鞅變法的法是善法,是符合歷史發展規律的,是從封建制到中央集權過度的法律,從此奠定了秦朝的地位,變法之後的秦國徹底脫胎換骨,超越了其他落後的封建制度的國家,從此在國家制度和生產關係上超越了其他國家,變成了當時獨一無二的國家。

商鞅最主要的貢獻是打破了按照世襲的爵位制度,嚴格按照軍工來分封爵位,很後世的科舉有異曲同工之妙,徹底調動了全國人民的積極性,徹底讓秦國的軍隊成了虎狼之師。

國家制度上實行郡縣制,打破封建制,把權力牢牢集中在中央,這從根本上奠定了中國之後兩千多年的基本國家制度。

可以說商鞅的這些變革都是善法,都是符合歷史發展趨勢的法律。


昭烈名臣

商鞅變法是在戰國時期,秦孝公當政時實施的。同時期稍早一些的還有魏國的李悝變法和楚國的吳起變法。這幾次變法都是在生產力的發展下,原有的土地井田制開始向私有制轉變,整個社會開始分化,舊貴族和新興地主階級之間的矛盾,貴族地主階級和農民之間的矛盾日益加劇的大背景下,成效卓著。


商鞅變法成效卓著,他又為何因變法而被殺?變法是好是壞?究竟動了誰的奶酪?

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有:1、頒佈《法經》,並加了連坐法,輕罪重刑。2、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自由買賣。3、獎勵耕戰,生產糧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 根據軍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廢除舊世卿世祿制。4、重農抑商,以農為本。5、普遍推行郡縣制,遷都咸陽,修建皇宮,加強中央集權。6、焚燒儒家經典,禁止遊民。編訂戶口,按人口收軍賦。實行小家庭政策,規範社會風俗,擴大兵役和稅賦來源。7、統一度量衡,頒佈度量衡標準器。


一套組合拳下來,秦國的舊制度徹底被廢除,生產關係和生產力得到匹配,經濟迅速發展。秦國這個戰國初期私有制在七國中產生最晚,經濟發展最落後的國家,逐漸稱為七雄最強,為秦國統一六國打下基礎。變法符合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但嚴重損害了舊貴族的利益。所以秦惠文王即位,為了平息舊貴族的憤怒,為了自己和老師當年被商鞅以法處置的私怨,還為了商鞅在秦民中的地位和威望太高,容易威脅少帝皇權,處死了商鞅。

但商鞅雖死,變法不變。可見秦國也找不出更優之法來取代。亂世重典,迅速崛起的背後,一定要用刀。只是屠刀向人,也會加身。如若對商鞅個人而言,嚴苛下多一些教化,可能會更好。但對一個銳意進取的法家人來說,也許是求仁得仁吧。


如是史社

商鞅變法雖然在秦國取得了成功,但仍然不是最善之法。

商鞅變法的優點:

商鞅變法獎勵耕戰的做法,使秦國迅速富足強大,解決了糧食問題,提高了軍隊戰鬥力,使秦國迅速強大起來,並不斷東進,為秦國最終統一六國打下了基礎。

商鞅變法使秦國百姓勇於為國而戰,恥於私鬥,從官員到百姓遵紀守法,不敢輕易犯法,執法不避親貴,使國家走上了戰時法制社會。



商鞅變法的缺點:

商鞅變法過於嚴酷,稍有犯法就受到重罰,尤其是肉刑特別殘酷,動不動就割鼻,削耳等,是對人肉體的極大傷害。商鞅之法過於講究“依法治國”,絲毫不講人情世故,泯滅人性。

商鞅變法,百姓遵紀守法不是出於文明的自覺,而是太過懼怕,整天生活在高壓狀態下,不利於人性發展。




津城沐雨

萬事萬物都無最善最優之說,商鞅變法的出現是為了時代的需要,戰國時代,禮法崩壞,各國之間人民的思想,尤其是是士大夫階級的思想日趨頑固,僵化。


所有的統治規則都是統治階級的個人行為,個人的私慾是無法帶領國家走向強盛的,尤其是在分封制領主的權利影響巨大的情況下。


商鞅變法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秦國人民和士族的國家統治觀念,由原來人治逐步的向法制方向轉移,雖然刑罰在現代人看來幾近苛刻,甚至有些殘忍,但這樣的改革是符合那個戰爭時代的需求的。人民的思想得到統一,政治軍事權利收歸中央,經濟得到很大的發展。


商鞅變法的主要改革方向是軍事,農業和經濟。


軍事方向:整編新軍,武器規模化,標準化生產,配件通用,軍功改革,原來軍功領主所有改為由士兵本人領取 並可以繼承,,實行軍功爵位制度,一定程度的軍功爵位可以讓子女免服兵役。種種激勵制度極大鼓舞士兵的參軍及征伐慾望。


農業方向:鼓勵開荒,新開荒土地由開荒者本人持有,且免徵三年賦稅。鼓勵生育,鼓勵移民,接納山東六國的新居民,一律認定其新國民的身份。

農業也可掙農爵,也軍爵享受同等待遇。


經濟方向:鼓勵經商,歡迎山東六國商人往來運貨,與戎狄部落牲口交易,建立集市統一稅收,統一管理。


商鞅變法涵蓋的內容廣泛,幾乎涵蓋當時上至國家,下到百姓的所有。當然由於歷史的侷限性,法律的制定還是有很多不合理的,但在當時的情況下,這些不合理是可以理解的。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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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之法之於秦國是否是善法必須結合當時秦國的具體國情——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一種制度是絕對的好或者絕對的壞,只有適合自身的制度才是好制度。或者我可以說得再通俗一點“管得它是白貓,還是黑貓,能逮耗子的就是好貓”。那麼我們結合當時秦國的具體國情而言:秦因行商君之法由一個被諸侯視為蠻夷的貧弱小邦一躍成為天下霸主乃至一統天下,此非善乎?然秦又因行商君之法而導致二世而亡,此非惡乎?為何曾給秦國帶來無上榮耀的商君之法最終卻成為秦王朝的催命符?其實這點商鞅自己早有預言:新法乃戰國大爭之世之法,若他日秦國富強之後不能改弦易轍,那麼秦之壽數未可知也。

然而正因為變法後的秦國打破了原本存在於秦國貴族和百姓之間的階級壁壘,完全以軍功晉升官爵從而為那些毫無政治根基背景的寒門子弟提供了上升空間。與此同時秦國君主和這些新提拔起來的寒門子弟組成政治聯盟打壓世家貴族勢力,從而強化中央集權。問題在於:當這些寒門子弟晉升高位之後就在秦國催生了一個新興的職業官僚集團。相比傳統的世家貴族而言:職業官僚集團在其發跡的早期是一個朝氣蓬勃的群體——因為他們沒有世家貴族那樣的政治根基,只能通過政績來取得君主的青睞和百姓的認可,這時他們積極推動變法強國;然而當他們大權在握之後就日益走向變法改革的對立面。不知道他們是當真沒弄明白商鞅變法的核心就是與時俱進,還是為了維護自身的既得利益而故意裝不明白,總之當秦國一統天下之後當秦王朝的主要任務由亂世爭霸轉變為和平建設之後他們拒絕對既定政策作出調整。

很顯然秦之所以二世而亡恰恰是因為違背了商鞅變法與時俱進的核心理念,而糾結於商君之法的具體條款。然而商君之法的具體條款只適用於當時當地,豈是能萬代行之有效包治百病的?以此言之:商鞅變法之於秦國乃是富民強國之根基,然而即使是曾給國家帶來無上榮耀的制度如果不能因時因地制宜,那麼也會變成國家繼續發展的阻礙。


鴻鵠高飛一舉萬里

商鞅之法,在現代被稱為戰爭法。能最大限度的整合資源投入戰爭中,適合於國家在戰爭狀態使用,但是卻不適合和平建設時期。


從秦國的歷史來看,商鞅變法把秦國帶入了輝煌的燃燒模式。然而統一天下戰爭結束後,秦法卻沒有適時的改變,從戰爭狀態進入到和平狀態,從而釀成了悲劇。


秦國自立國起,強敵環伺,數百年都是在戰爭中度過的,國民性格有著濃厚的彪悍氣息。商鞅變法後,秦國上下變得更為嗜血好戰。不管是為了出人頭地,還是苟且生存,都要自覺或者是不自覺的服務於戰爭。每個人只知耕戰,不知其它。秦國的作戰效率很高的虎狼之師,幾乎以席捲天下之勢,統一了天下。



秦國統一六國後,天下大勢已定,國家重點理應以建設為主才對。秦國統治者沒有認識到這一形勢,仍力推商鞅制定的嚴苛戰爭法,最終引起了百姓的不滿。使得“秦歷二世而亡”。

可見商鞅之法,於秦國而言,沒有“最善”之說,能適合實際情況才是好的。


德全不畏

商鞅之法 是戰時法制 強調重邢重賞 刑罰偏重 雖然有失偏頗 但是 就大方向而言 商鞅主張 法不論心 舉國上下 唯法是從 貴族犯法 與庶民同罪 舉國整肅 勇於為國赴難 兩千多年來 論及秦法 無不是一個苛法結論 然而 秦國之後 歷朝歷代 貴族欺壓平民 平民被玩死者不計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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