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皇帝駕崩,被要求殉葬的妃子怎麼辦?

殉葬是一種很殘忍的制度,直到清朝時期依然有殉葬的制度存在,這是怎麼個人欺人法呢?

殉葬的話有三種,一種是吞毒藥死的,一種是吞水銀而死,一種是先溢死再陪葬的,總之非常殘忍!這是人性最後的道德審判!首惡便是程朱理學!

人殉制度其實在中國歷史上消失了很長一段時間,尤其是在皇宮內部。自漢朝以後,基本上也沒有什麼所謂的人殉制度。除了漢武帝在臨死前擔心後權做到,才賜死了漢昭帝的母親。而後這個方法在南北朝時期也被遵循使用。但有幼子繼位為帝,一律處死其生母。

但是自宋朝以後,這種方法就變得邪惡得多!這還是因為帝王作為男人的小心眼。在唐代,由於民風開放,對婦女沒啥限制,皇帝死後嬪妃們可以自由改嫁,皇帝也不吃醋。比如,唐高宗還取了唐太宗的妃子武則天。但是宋朝以後,對女人的貞操要求就很嚴格了,比如寡婦不能再嫁什麼的,純屬迫害人。這就又使得殉葬制度死灰復燃。主要是君主擔心自己死後,自己的嬪妃跟其他人亂搞,給自己戴綠帽。這往往跟皇帝越親近的妃子死得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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