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 公佈七起生態環境保護典型案例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公布七起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公布七起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關於生態檢察工作

2017年以來,檢察機關都做了啥?

2017年至今年3月,全省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生態環境資源領域刑事犯罪嫌疑人486人,起訴1628人,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破壞生態環境資源刑事犯罪219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67件,受理生態環境領域民行案件583件,審查處理552件,向相關行政執法機關發出督促履行職責類檢察建議517件,相關行政執法機關採納410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26件。

2017年7月以來,全省共發現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線索352件,其中民事公益訴訟線索22件,行政公益訴訟線索330件。依法督促停止汙染、破壞、非法改變用途、非法佔用的耕地、林地531.11畝;促成清理違法堆放的各類垃圾和固體廢物3745.3噸;督促治理恢復被汙染水源地面積700餘畝;清理汙染和非法佔用的河道11.9公里,整治違法養殖場20個,督促關停和整治其他造成環境汙染的企業20餘家。

截至目前,全省檢察機關在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部門設立派駐檢察室(工作站)已超過110個。

七起生態環境保護典型案例

重磅發佈

案例1

陳太明汙染環境案:醫療廢物去了哪裡?

01

基本案情

02

監督經過及結果

景德鎮市珠山區人民檢察院通過信息共享機制獲得該案線索後,立即向上級院彙報並會同公安機關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引導偵查取證。2017年6月15日,珠山區人民檢察院向區環保局發出《建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要求儘快將案件線索移送珠山區公安分局立案偵查。2017年6月29日,珠山區公安分局立案。2017年7月13日,珠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汙染環境罪批准逮捕陳太明。2017年12月15日,陳太名因汙染環境罪被珠山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案例2 餘江縣黃衛強、於金澤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案

案例3撫州市人民檢察院訴時軍、黃任生民事公益訴訟案

案例4大餘縣人民檢察院訴大餘縣礦產資源管理局行政公益訴訟案

案例5貴溪市人民檢察院訴劉任遠、張德開、劉書遠、楊茂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案例6江西省龍南縣城市管理局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案例7南昌市灣裡區環境保護局不依法履行職責案

監製:周文英

校審:歐陽晶

文字:王菁

主管主辦:江西省人民檢察院

技術支持:新法制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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