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公布七起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公布七起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公布七起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关于生态检察工作

2017年以来,检察机关都做了啥?

2017年至今年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刑事犯罪嫌疑人486人,起诉1628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21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7件,受理生态环境领域民行案件583件,审查处理552件,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517件,相关行政执法机关采纳410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6件。

2017年7月以来,全省共发现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35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2件,行政公益诉讼线索330件。依法督促停止污染、破坏、非法改变用途、非法占用的耕地、林地531.11亩;促成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和固体废物3745.3吨;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70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1.9公里,整治违法养殖场20个,督促关停和整治其他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20余家。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设立派驻检察室(工作站)已超过110个。

七起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重磅发布

案例1

陈太明污染环境案:医疗废物去了哪里?

01

基本案情

02

监督经过及结果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信息共享机制获得该案线索后,立即向上级院汇报并会同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引导侦查取证。2017年6月15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区环保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要求尽快将案件线索移送珠山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2017年6月29日,珠山区公安分局立案。2017年7月13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陈太明。2017年12月15日,陈太名因污染环境罪被珠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案例2 余江县黄卫强、于金泽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案例3抚州市人民检察院诉时军、黄任生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4大余县人民检察院诉大余县矿产资源管理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5贵溪市人民检察院诉刘任远、张德开、刘书远、杨茂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6江西省龙南县城市管理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

案例7南昌市湾里区环境保护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

监制:周文英

校审:欧阳晶

文字:王菁

主管主办: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新法制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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