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評論:保障司法公正和人民權益

最高人民檢察院

嚴把逮捕關防範冤假錯案,監督糾正執法不嚴、執法不公突出問題,強化人權司法保障……剛剛閉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曹建明檢察長作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偵查監督、維護司法公正情況的報告》。

近年來,檢察機關各項偵查監督工作取得新進展,會議組成人員對此予以充分肯定,並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偵查監督工作提出新要求新期待。全國檢察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次會議審議意見,切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偵查監督工作,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和人民權益。

敢於監督、善於監督,全面履行偵查監督職能。偵查監督既負責逮捕的把關,又負責立案和偵查違法的糾錯,是檢察機關參與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的重要途徑。各級檢察機關要把偵查監督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忠實履行偵查監督各項職能,當好刑事訴訟“第一把關人”。既要嚴格審查逮捕,該捕的捕、不捕的說明理由,堅持不枉不縱、寬嚴相濟,堅決防範冤假錯案,確保社會安定有序;也要圍繞環境資源、食藥等重點領域開展專項立案監督,呵護碧水藍天和“舌尖安全”;還要持之以恆監督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等偵查違法行為,提高司法公信力。

深化改革、完善機制,充分發揮偵查監督作用。當前,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要求更高更迫切,各級檢察機關要借力司法責任制改革,進一步突出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確保偵查監督有權又有責,更好地發揮監督作用。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部署,進一步加強與公安機關溝通和銜接,建立良性互動的檢警關係,推進重大疑難案件偵查機關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建議改革,探索建立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監督制度。同時,要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意識,健全自身監督制約機制,深化檢務公開,確保偵查監督權嚴格依法行使。

規範司法、精細辦案,提升偵查監督能力。“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偵查活動監督平臺“廣東經驗”……隨著信息化水平不斷提升,偵查監督工作更加公正高效、規範文明。當務之急,要大力開展業務培訓、崗位練兵,進一步落實好規範司法、精細辦案各項要求,推進偵查監督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要轉變辦案模式,重視聽取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辯護律師等各方面意見,實現“兼聽則明”。要探索重大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模式,建立從線索受理到結案的完整流程,確保“一盯到底”。

新要求新期待,是壓力更是動力。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聽取和審議偵查監督工作報告,是對檢察工作的有力監督和關心支持。各級檢察機關一定要認真貫徹黨中央部署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忠實履行偵查監督職責,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執法活動、每一起案件辦理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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