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羅單車投放太原違規,政府勒令收回

哈羅單車投放太原違規,政府勒令收回

根據太原市政府印發的《關於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意見》,要求共享單車的投放量要依據群眾出行需求、城市空間承載能力、停放設施資源和企業管理服務能力等情況,總量不超過16萬輛,不發展電動自行車作為共享單車。

對此,太原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太原市目前的共享單車數量已經飽和,同時太原市目前正在進行文明交通綜合治理,所以不允許哈羅單車在太原市內進行投放。

對於不能在太原市內進行投放的問題,哈羅單車選擇在晉中市進行投放,包括位於榆次的山西大學城內。由於大學城緊鄰太原市,所以有部分的哈羅單車被騎到了太原市內,對此,太原市交通局要求哈羅單車公司組織人手予以收回。

據瞭解,哈羅單車目前已經派出5臺車輛進行單車的回收,但基於部分單車被人騎到單元樓或家中的情況,導致回收受阻,所以哈羅單車在太原市內出現的情況還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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