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蓮為什麼要勾搭武松

《水滸傳》中的潘金蓮,也是個知名度很高的人物。對她的評價,譴責者有之,同情者也有之。似乎是各說各有理。

潘金蓮為什麼要勾搭武松

關於潘金蓮和武松、西門慶之間的關係,在《水滸傳》之後,正面反面做文章的大有人在。明代寫成的《金瓶梅》,就把潘金蓮說成是一個罪大惡極的淫婦;而在後來的舞臺上,也不乏給潘金蓮翻案的戲劇演出。

客觀地評價,《水滸傳》對潘金蓮的描寫,還是比較實在、比較真實的。並沒有抬高她,也沒有貶低她。

當時大戶人家的丫頭,一般都是花錢買來的,是主人的“財產”之一。主人要你往東你不敢往西的“丫頭”,主人有權隨意支配發落的“丫頭”,連身子都是人家的“丫頭”,主人可以生殺予奪,根本就無權拒絕男主人的性要求,但是潘金蓮卻居然這樣做了。這說明她具有反抗的叛逆性格。可惜《水滸傳》的作者沒有抓住這一值得大書而特書的好素材,詳細描寫這一情節,只是一言帶過。

因此,要客觀地評價這個人物,就必須探索潘金蓮嫁給武大郎之前的身世,把她的性格搞清楚。不然,就無法正確理解潘金蓮這個叛逆的女性。

據《水滸傳》書中介紹,這個潘金蓮,本是清河縣一個大戶買來的丫頭,那大戶老“纏”她,她不願意,就去告訴主人婆。為此那大戶記恨在心,故意把她嫁給一個身材矮小、相貌猥瑣的武大郎為妻。這當然是一種報復行為:你不順從我,我就叫你一輩子不順心。

對潘金蓮來說,她一個被賣身的丫頭,根本就沒有自己選擇夫婿的自由,當然只能任人擺佈,不可能有“反抗”行為。但是一個妙齡少女,她之所以不順從大戶的姦汙,不就是不想當“情婦”、不想當“二奶”或“偏房”,一心想將來嫁一個滿意的郎君麼?身為丫頭,一般人處在這樣的地位,大都是委曲求全,不得不違心地答應男主人的性要求,然後以此為資本,達到嫁一個“好一點兒”的男人這樣的目的。或者就進一步,和主母爭寵,達到當“專房偏房”的目的。但是潘金蓮不以當偏房為滿足,甚至倔犟地要為自己未來的丈夫“守住清白身子”。

潘金蓮為什麼要勾搭武松

就憑這一條,這個潘金蓮堪稱“奇女子”一個,絕非庸庸碌碌者可比。下面我們不妨來看看潘金蓮潑辣的性格和十分江湖氣的語言:

武松再篩第二杯酒,對那婦人說:“嫂嫂是個精細的人,不必武松多說。我哥哥為人質樸,全靠嫂嫂做主看顧他。常言說:‘表壯不如裡壯。’嫂嫂把得家定,我哥哥還煩惱什麼?豈不聞古人言:‘籬牢犬不入’?”

那婦人被武松說了這一篇,一點紅暈從耳朵邊升起,紫漲了麵皮,指著武大就罵:“你這個腌臢混沌!有什麼言語在外人面前說了,欺負老孃!我是一個不戴頭巾的男子漢,叮叮噹噹響的婆娘!拳頭上站得人,胳膊上走得馬,人面上行得人!不是那種壓不出一個屁來的鱉老婆!自從嫁了武大,真個是螻蟻也不敢進屋裡來!有什麼籬笆不牢,犬兒鑽得進來?你胡言亂語,一句句都要有下落!丟下個磚頭瓦片兒,一個個都要著地!”

看這一篇言語,可不是一般的“良家女子”所能說得出來的。潘金蓮當過丫頭,接近下層社會,即便她不是潑婦,“潑婦罵街”,至少是聽見過的,所以這時候張嘴就說出來了。——一個說得出這種“江湖”語言的“潑辣女人”,才有可能、有那膽量敢於親手毒死丈夫。這是潘金蓮“可憐復又可恨”的兩面。

儘管潘金蓮性格堅強,但是她的理想不但不能如願,而且遭到了主人報復:把他嫁給了一個外號叫做“三寸丁谷樹皮”①的武大郎,那是身不由己,無可奈何,心裡肯定是不滿意的。《水滸傳》對潘金蓮前期的定位,雖然不是貞節烈女,但至少是個規規矩矩、不肯亂來的女人。當然,在強大的壓力之下,雖然表面上順從了,但也不排斥對自己的婚姻仍存有幻想。

武松的出現,勾起了她的愛情慾望,也是情理中事。在這種情況下,武松應該“曉之以理”。

但武松是個粗人,不善於做安撫工作,引起了潘金蓮的逆反心理,於是西門慶這個淫棍兼惡棍趁虛而入了。她和風流倜儻的西門慶勾搭成奸,也不是她主動投懷送抱,而是經過王婆的精心策劃、苦心安排,只能算是潘金蓮“中計”或“失足”。後面的故事,責任主要在西門慶和王婆,不能全怪潘金蓮。

但是她看見武松一表人才,又是打虎英雄,居然敢冒著“亂倫”的惡名,主動對武松進行挑逗,就不是一般情理中的事情了。如果潘金蓮僅僅以找一個美貌少年做情人就滿足,她不是沒有機會:武大郎婚後住在清河縣,就有許多青皮、地痞來勾搭她。青皮、地痞不都是舞臺上的小丑,其中應該也有幾個平頭整臉的風流少年。但是她在清河縣並沒有紅杏出牆,而是採取“惹不起躲得起”的措施,搬到另一個郡的陽穀縣來居住。而且在武松出現之前,潘金蓮一直是一個“規規矩矩”的女人,每天安排武大郎上街賣炊餅之後,基本上是“關著門”過日子,不和外人來往的。所以她才敢說:“自從嫁了武大,真個是螻蟻也不敢進屋裡來!有什麼籬笆不牢,犬兒鑽得進來?”——這可不是說大話,而是真真實實的當時情況。

那麼為什麼武松一出現,她就動了心呢?潘金蓮有一百個理由尋找情人,也可以尋找任何一個少年郎做情人,但是也有一千個理由絕不應該找武松做情人。因為武松是武大郎的弟弟。這不是“封建倫理”,而是中國人的“傳統人倫”。只要是個“正經女人”,都不會這樣想、這樣做的。

但是潘金蓮居然這樣想了,居然這樣辦了。這就是“個例”,不是用常情可以解釋的。也就是說:這其中一定有一個“之所以不合常情”的道理。

潘金蓮為什麼要勾搭武松

《金瓶梅》第一回,是這樣介紹潘金蓮的出身的:陽穀縣遭遇荒年,武大郎的老婆死了,只好帶著女兒迎兒搬遷到清河縣,租了張大戶的房屋居住。當時張大戶就已經和丫頭身份的潘金蓮私通,但為老婆子所不容,所以張大戶故意把她嫁給自己的房客武大郎,目的就是因為武大郎“老實可欺”,他到武大郎家裡和潘金蓮幽會,也可以更方便。這樣的定位,是說潘金蓮本來就是一個淫婦——至少也是一個“不規矩的女人”。下面描寫:張大戶死了,武大郎被趕出張家,搬到紫石街來住;潘金蓮想勾搭武松不成,接著就和西門慶勾搭成奸。這樣寫,自然順理成章,潘金蓮本來是一個“淫婦”。——即便她的丈夫不是武大郎,她也還是要“紅杏出牆”的。

雖然這些“水滸外傳”對潘金蓮這個人物各有不同的定位,但基本上都沒有離開一個大前提:潘金蓮是個任人擺佈的弱者,她的婚姻是不美滿的,是她所不願意的。婚姻的挫折,導致她的逆反心理。為了追求美滿的婚姻,於是她要反抗封建禮教,於是她要背叛社會習俗,於是演出了一場紅杏出牆、謀殺親夫、靈前被殺等等有聲有色的連臺好戲,也給中國人留下了一個永遠說不完的話題。

在某些地區和某些民族中,歷史上的確存在過“兄弟共妻”的現象和習俗。但那是當時當地迫於經濟實力“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是人倫理念和習俗的例外。如果兄弟二人都有娶老婆的經濟實力,誰願意把自己的老婆和別人共享?

假設潘金蓮本來就和武松有情,或者假設潘金蓮是個“人盡可夫”的淫婦,在潘金蓮頻頻主動勾搭武松這種情況下,即便武松的確是個渾人,但是他的心中有一種堅定的倫理觀念:既然潘金蓮已經嫁給了我哥哥,我和嫂嫂之間,就必須保持嚴格距離。這是中國人的道德底線,也是人性底線,是不能改變的“做人原則”。這說明武松是一個堂堂正正的男子漢,絕不是那種鼠竊狗偷的無恥小人。他不但自己要顧全人格,還要顧全哥哥的面子。所以發現嫂嫂對自己有意以後,他只能悶在肚子裡,直到他搬出紫石街,也沒把這層窗戶紙捅破。這是武松性格中具有極強的倫理觀念的一面。

潘金蓮勾搭武松,可以假設她有十分充足的理由;但是武松拒絕嫂嫂的“情挑”,也有他更加充足的理由。兩者發生矛盾,甚至矛盾激化,於是一發而不可收拾了。

《水滸傳》歷代多次被禁,原因就是說它“誨淫誨盜”,有負面影響,不適合青少年閱讀。《水滸傳》寫得最多的就是殺人,而且往往是濫殺無辜,更不問殺人動機是善是惡;《水滸傳》還特別善於寫曖昧的姦情,卻不善於寫純潔的愛情。——整部書中,除了赤裸裸的通姦和強姦,幾乎就沒有卿卿我我、兒女情長的描寫。“王婆說風情”這一回書,什麼“潘驢鄧小閒”,什麼一分、兩分……直到十分,的的確確是一本“偷情教科書”。在王婆設計的這種“強大攻勢”面前,潘金蓮就是一個知書識禮的貞節烈女,也難免要入其彀中,何況她正是一個對自己婚姻不滿的閨中怨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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