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住房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都要交登記費嗎?你沒交冤枉錢吧?


事實上並不是所有的住房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都要交不動產登記費的。這要看具體的情況才能確定是否要繳納不動產登記費。

按照物權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不動產登記費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款的比例收取。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規定。

所有住房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都要交登記費嗎?你沒交冤枉錢吧?

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專門為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作出了規定,規定縣級以上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辦理不動產權利登記時,根據不同情形,收取不動產登記費。不動產登記收費分為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和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針對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規定稱: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行房屋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一體登記。原有住房及其建設用地分別辦理各類登記時收取的登記費,統一整合調整為不動產登記收費,即住宅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登記,收取一次登記費。規劃用途為住宅的房屋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申請辦理不動產的首次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抵押登記和地役權登記事項時,提供具體服務內容,據實收取不動產登記費,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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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為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減輕登記申請人負擔,文件又特別規定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不動產登記,登記收費標準為零。

另外還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辦理不動產查封登記、註銷登記、預告登記和因不動產登記機構錯誤導致的更正登記,不得收取不動產登記費。因行政區劃調整導致不動產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房屋名稱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的免收不動產登記費。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核發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得收取登記證明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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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值得注意的是,登記收費標準為零的情況僅限於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情形。對於這些住房在辦理變更登記抵押登記和地役權登記時,仍應按規定繳納不動產登記費。以上是我個人的淺見,希望能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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