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會那些事兒|繼續貫徹黨的“贖買”政策

黨在社會主義改造中對民族資產階級實行的“贖買”政策,在公私合營之前和以後有內容不同的體現。公私合營以前,“贖買”政策主要體現在企業利潤的分配上,即以“四馬分肥”的方式,資本家所得為企業利潤的四分之一。全行業公私合營以後,“贖買”政策則主要體現在利息標準和對資方人士的安排使用上。

在全行業公私合營後,政府規定企業定息利率為一釐到六釐。工商業者原來對定息是標準的期望值大多“求三(釐)望四(釐)”。1956年6月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宣佈了國務院的決定:“定息原則從簡從寬,息率一律5釐”,直接體現了“贖買”政策,使廣大工商業者感到“喜出望外”。在全國工商聯召開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期間(1956年12月10—23日),陳雲副總理傳達了中共中央的決定:“從1956年起,定息七年不變;資本家原有的高薪,—律不動”。實行這些政策的目的,是為了照顧工商業者的生活,使他們更加安心地接受改造,為國家建設服務。繼續貫徹贖買政策,定息五釐,高薪不動,使多數工商業者都對此感到歡欣鼓舞,但也有少數人抱著反正是“賠賺拿錢,輸贏吃糖”的高枕無憂的態度,還有人因剝削受到限制而嘆息埋怨,意志消沉。市工商聯及時對他們進行了幫助和教育。

北京市全行業公私合營後,市工商聯根據“量才使用、儘量安排、適當照顧”的原則,安排了在職原工商業者的工作。市工商聯認真學習貫徹全國工商聯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上陳叔通主任委員所做《全國工商業者繼續接受社會主義改造,充分發揮積極作用,為我國偉大的社會主義建設而奮鬥》報告精神,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在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把原來私營企業一切資方人員包下來,給予適當安排。同時,對他們進行教育,使他們中的絕大多數能從工作、學習中逐步改造成自食其力、按勞取酬的勞動者。

安排私方實職人員工作,是贖買政策的一項具體措施,既要考慮其實際工作能力,又要考慮其政治態度,並參照一貫的表現和原有職務等情況,凡有實際經營管理能力的,安排實際的經營管理工作:有技術的儘可能根據他們的專長,安排在技術崗位上:年老體弱沒有工作能力的,也適當給予安排;原來參加企業輔助勞動的私方人員家屬,也參照過去情況不變。全市對在職的24,572名私方人員都作了安排,並給工商業者中的代表性人物安排了重要職務,如安排樂松生任副市長,浦潔修任市糧食局局長,孫孚凌任市服務管理事業局局長等。在北京市18個市屬局系統中,安排私方代表性人物擔任市級專業公司經理的2人、副經理30人;科長、廠長、區店經理正職的195人、副職749人:以上共安排976人,佔私方總人數的3.97%。安排股長、車間主任正職的686人、副職的696人,擔任商業部門商店、門市部經理的2,512人,以上兩項共安排3,894人,佔私方總人數的15.86%。安排擔任工程師或技師的16人,一般技術人員和職員的2,775人,擔任原企業原職負責人的1,450人,直接參加生產或當售貨員的15,4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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