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幾個點收益,承擔100%+的風險,可怕!

就在前天,東莞虎門法庭史上執行標的金額最大的執行案件落地:

A給B做擔保借了6000餘萬,最後B還不上,連本帶利拖了幾年A要還1.2億元!

憑什麼B借的錢要A還?!

呃...因為兄弟你太好人了,給A做了擔保呀!

(* ̄︿ ̄)

好了,不用感嘆號了,多多正經點給大家做科普,為什麼擔保可以這麼的......出人意料?

1

擔保的方式有5種,分“人”和“物”,而熟人之間涉及到的擔保就是“人”的事了,擔保人正規來說喊作保證人。

比如王富貴要買車了,去銀行貸款20萬,找我做擔保,那麼我就是王富貴的保證人。

為了故事能更好地按照我的劇本發展,以下情節除了法律常識外純屬虛構,大家就當看戲吧~~

在答應做王富貴的擔保人之前,我先考察了一段時間他的人品,看過工資流水、徵信報告、家庭背景......

審核的比銀行還要嚴格。

誰知道人會變月會圓,王富貴染上了賭癮,欠了一屁股債,把值錢的東西都賣光後,跑人了。

跑就跑唄,又不是我欠的債,繼續吃飯睡覺打豆豆。

沒想到過了兩個月,銀行來找我催債了,說不還錢我的徵信就會花。

拿徵信報告唬我啊,怎麼會不慌?!

一慌之下,憑藉我的人力物力,花了不知多少資源終於把他挖出來,“吶,人在這,你們找他要錢吧。”

貸款經理露出了蜜汁微笑,看得我心又慌了,“你們籤的是連帶責任保證,這錢還是要你還。”

w(゚Д゚)w

我能怎麼辦,我也很心塞啊!

2

戲看完了,事情真的會有這麼嚴重嗎?

沒錯,做擔保不是開玩笑的,借款人還不上錢的時候保證人就要頂上。

保證人還不上的話,抱歉了,你的徵信報告就會花掉,以後自己想買車買房就會面臨大問題,更嚴重的還有可能要坐牢。

如果是民間借貸,雖然不會上徵信,但遇上暴力催收,還不曉得會有什麼結果,多多編故事想都不敢往這方向想......

可是我們是好兄弟呀,好兄弟缺錢,幫嘛自己可能會有麻煩,不幫嘛又對不住兄弟,我也很委屈啊~

為兄弟撐腰,這是熟人之間礙於情面常有的事,如果擔保真的拒絕不了,那麼也得懂得點自我保護措施——

考察對方的人品、收入、資產......確保這傢伙值得你幫,要是他只想借一筆錢去揮霍,明顯一副欠錢是大爺的樣子,為了兄(自)弟(己)好,你就狠心拒絕吧。

不過剛剛劇本中的“我”也這麼做了,還是逃避不了厄運,所以必須還得加上兩招:

選擇一般保證,而不是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的意思是債主要先經過訴訟途徑判定王富貴沒有償債能力了,才可以由我頂上,要是發現他老家還有一套房子車子,那得先把它們賣了償債,剩下的才是我來還;

而連帶責任保證就不用經過法院這一道程序,債主認為誰有能力還錢就找誰。

我和王富貴誰更有錢?瞎了眼也知道是我,於是貸款經理叫我頂上了......

所以記得、記得,一定要看清楚貸款合同有沒有寫著“一般保證”四個大字!為了保護債主,擔保法規定了: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都默認是連帶責任保證。

惹不起惹不起!

最後還有一招,反擔保。簡單來說就是我給你做擔保了,那你也得給我做一些承諾,比如在合同上加上,如果王富貴還不上這20萬,那麼他老家的房子、股票賬戶裡的錢等等都歸我。

萬一某天跑路了,留不住人還留得住錢呀;萬一某天這些資產偷偷被他拿去變現了,手裡好歹有份合同可以打官司呀!

好狗血的劇情,多多編不下去了......

3

總結一下吧,很多朋友不知道給別人做擔保的結果可以很嚴重,有的借款人本身資質也差,但為了借到錢願意給擔保人返現,在利益的催動下,加上法律意識模糊,擔保人就選擇為借款人做擔保。

為了幾個點的收益,承擔可能連本帶利損失100%+的風險,這是很危險的事,所以在做擔保前,一定要三思;

如果擔保是難以避免的,記得寫清楚“一般保證”和“反擔保”。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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