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知道的村務信息,村幹部不公開,史律師有辦法

你想知道的村務信息,村幹部不公開,史律師有辦法

在徵地拆遷過程中,許多村民對徵地的畝數、補償款的多少、發放的明細想了解,向村幹部要求公開這些信息,但村幹部由於種種原因就是不提供,讓村民對村裡的財務狀況、徵地拆遷情況一頭霧水,擔心在徵地拆遷過程中存在貓膩,村幹部在暗箱操作,但是又苦於拿不到證據,許多村民想我諮詢有辦法拿到自己想要的村務信息嗎?史西寧律師結合自己多年辦理徵地拆遷案件的經驗,給你做出分析和解答。答案是可以拿到。

一 什麼是村務公開

村務公開是指村民委員會組織把處理本村涉及國家的、集體的和村民群眾利益的事務的活動情況,通過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告知全體村民,並由村民參與管理、實施監督的一種民主行為。

二 村務公開內容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條,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公佈下列事項:(一)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其實施情況(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方案(三)政府撥付和接受社會捐贈的救災救助、補貼補助等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四)村民委員會協助人民政府開展工作的情況;(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前款規定事項中,一般事項至少每季度公佈一次;集體財務往來較多的,財務收支情況應當每月公佈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應當隨時公佈。村民委員會應當保證所公佈事項的真實性,並接受村民的查詢。

三如果村委會拒絕公開應該怎麼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一條 村民委員會不及時公佈應當公佈的事項或者公佈的事項不真實的,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有關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應當負責調查核實,責令依法公佈;經查證確有違法行為的,有關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四 舉案說法

史西寧律師在代理浙江省溫州市某區村民張先生徵地拆遷案件中,經過史律師瞭解,該案一個重要的證據是徵地拆遷補償款發放明細,但村民張先生告訴史律師,他本人到村委會找村委會主任要過多次,但村主任就是不給。張先生看起來很難的事,史律師自有辦法。

首先史律師指導張先生向村委會寄出村務公開申請書,經過兩月村委會未做答覆,這也是史律師預料之中的。史律師又指導張先生向鎮政府寄出責令村委會村務公開申請,但鎮政府也置若罔聞。對於鎮政府的不作為,史律師幫助張先生將鎮政府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判令鎮政府限期責令村委會做出村務公開,在面臨敗訴和法院的的雙重壓力下,還未等開庭,村委會就提供了張先生需要的徵地拆遷補償款發放明細。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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