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中」遇上毒品,差的遠不是錢的問題

6月8日上午,在法警的押解下,被告人趙某緩緩走上審判臺。

當天,在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政府小廣場上,瓊中法院巡回法庭進行涉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6案7人被判處有期徒刑。

集中宣判現場人頭攢動,不少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坐在板凳上,認真聽取法官宣讀判決書。

「瓊中」遇上毒品,差的遠不是錢的問題

瓊中法院毒品案件公開宣判現場

據瞭解,截至目前,瓊中縣公安機關共治安處罰吸毒人員190人次,強制隔離戒毒86人,破獲毒品案件26宗,抓獲犯罪嫌疑人38人,繳獲各類毒品1093.78克;目前登記在冊吸毒人員已達649人,營根鎮和灣嶺鎮分別被縣禁毒委列為重點整治地區。

口含美沙酮帶出門診 積攢後賣給他人謀利

趙某是此次瓊中法院公開宣判的被告人之一。“我根本就不知道美沙酮是毒品。”2018年5月16日上午,在瓊中縣人民法院庭審現場,趙某對於自己販賣毒品美沙酮的事實進行辯護。

由於趙某販賣美沙酮超過200克,數量較大,瓊中法院依法對其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3萬元。

「瓊中」遇上毒品,差的遠不是錢的問題

借用班車異地販毒 毒資通過支付寶轉賬

“我要海洛因,把支付寶賬號發給我,我給你轉賬。”2017年10月19日,被告人曾某全接到曾某義的電話,要求購買海洛因,這是兩人第一次進行毒品交易。談好價格後,兩人於當天15時許在澄邁縣二中後面的山坡上會面,曾某全以1600元的價格出售1克毒品海洛因給曾某義。

2017年10月28日,曾某全收到曾某義通過支付寶轉入3600元,其中3200元是購買2克海洛因的毒資,而400元是曾某全從澄邁運送海洛因到瓊中的路費。次日,曾某全租了一輛轎車,將2克海洛因送到瓊中交給曾某義。

此後,曾某義毒癮一犯,便通過支付給曾某全轉賬,用於購買海洛因。收到錢的曾某全則通過澄邁開往瓊中的班車將毒品寄給曾某義。

2018年4月26日,瓊中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在庭審中,曾某全對自己販賣毒品的事實均無異議,並且態度誠懇,表明有悔改之意。但由於明知海洛因是毒品還多次向他人出售,情節嚴重,已構成販賣毒品罪

,最終瓊中法院對曾某全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年3個月,並處罰金25000元。

毒品面前人人平等,吸了毒就要遭那份罪……遊戲人生,人生會把懲罰加倍的還給你。

一旦遇上毒品,你和幸福之間,差的遠不是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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