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攜“絕密工作證”,帶人到銀行“提取”1個億,結果被抓你怎麼看?

霍小姐的八卦爐

觀點:入戲太深了吧,竟然公然招搖撞騙,把別人都當傻子嗎?沒點腦子?行騙也得有兩把刷子吧,買點假的金手錶,珠寶糾正把自己當成是銀行行長了?行長還需要親自出面辦事的?

事實概要:

6月13日,昇平派出所接到中國建設銀行小欖鎮某支行報警,稱有四名男子涉嫌在銀行實施詐騙。昇平派出所派員馬上趕到上述銀行處置,並將四名涉嫌詐騙男子傳喚至派出所。  

經查,該四名男子分別為劉某基、麥某、周某、何某。劉某基自稱是中國融豐銀行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銀行行長,麥某、周某、何某三人均為中介,介紹被害人阿芳及其合夥人蔡總與劉某基認識,並辦理貸款、融資事宜。當天,劉某基帶阿芳來銀行“提取”1個億的資金。經審訊,劉某基對其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看看這個仗勢是挺嚇人的,但是從邏輯上來說,就明顯不符合常理,這麼大的領導,還需要自己親自出面辦事?一個電話就能解決的事情,為什麼還要親自跑過來?還是入戲太深了,怕是沉浸在自己的行長夢裡了吧,有夢想沒有錯,但是白日做夢還是免了。

二、男子的糊塗行為終究要承擔法律責任

男子2015年曾因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招搖撞騙被判刑入獄,這次再次因為冒充國家工作人員而被刑拘。來說說男子的法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招搖撞騙罪】犯本罪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情節嚴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幾種情況:多次進行招搖撞騙的;招搖撞騙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騙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或惡劣政治影響的。

同時根據新聞了解到男子在2015年也曾因同罪名被捕入獄,其在2018年再次作案,符合累犯的規定。

所謂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累犯分為一般累犯和特別累犯兩種。

根據《刑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所以男子的行為符合累犯的情況下,應當從重處罰!


麋鹿說法

這個渣男該抓,應該有前科,剛從局子裡放出來,自以為是老大。

為《霍小姐的八封爐》提問而答。

這個渣男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拿所謂"絕密工作讓"冒充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帶人到銀行提款"一個億",這種天荒夜潭式的怪事竟然發生當今。

這隻能說明這個渣男在"號子"裡呆的時間長了,天天與一幫做著同樣犯罪勾當的人一起生活,久而久之鑄就了這種思維。

首先,"絕密工作證"是不存在的。即然是工作,就沒有必要"絕密″。

因為密級只用於國家公文中,絕不會用於"工作證"中。

這個渣男異想天開搞出一個"絕密工作證"的本身,就是虛構。

稍微有點生活常識的人,對所謂"絕密工作證"是不屑一顧的。道理很簡單,既然是"絕密",又何要流於市井,這是自抽耳光。

就像身份證,是記錄公民身份的,公開的。

工作證有,是配合身份證、介紹信用的,並有特定場合。

這種騙術在正常人群不會發生。只有在有妄想症的特殊人群中常見。

其次,冒充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有意思的是這是國家工作人員,也敢招搖。

即使是到本行的最基層行去檢查工作,也有一套嚴格的行政程序、工作程序、和紀律約束。

就是微服私訪,也只能把看到的、遇到的銘記於心,以期糾正。

而不是大張旗鼓,明目張膽,前呼後擁。

尤其現代技術條件下,識別一個人的身份是分秒的事,拉這麼大的旗當虎皮,是嚇不到人的,被捉是正常的。

再則是提款一億(現金),自然原形畢露。

此渣男可能想都沒有想提一億元現金有多重,也沒有想人民銀行對提現金的允許量和批准權限。

只是按照自已的思路,提大額顯大氣有人怕。

殊不知,這正是銀行禁止的。

也正因為這樣,被抓才是必須的。

最後,這個渣男的行為構成了刑事犯罪。偽造證件罪,冒充國家工作人員罪,詐騙鉅額銀行資金罪和招搖撞騙罪。渣男們應該回到他該去的"號子裡"繼續勞動改造。

管見了。


世好3


郭施亮

朋友們好!看了這個標題,讓人哭笑不得,深感祖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掃盲的擔子還很重!

其實出現這樣的事情也並非頭一次了,前一段就有人持偽造的鉅額存單前往取款,這次是絕密工作證,二者有異曲同工之妙,就是缺乏基本的常識!相信他們就是膽子再大,如果有稍微有一些知識或者金融常識,社會常識的話,也不會去做這樣的事情!

|億現金?要知道我們普通人就是取5萬以上也需要提前聯繫!

絕密工作證?這個更可笑!特殊的工作證件是有,但是既然是絕密的工作證,那麼隨便就能拿出來嗎?銀行有資格看嗎?持有人不需要認證嗎?

取1億元,不應該開卡車嗎?一張百元人民幣重約,1.15克,1億元,大概2300斤!僱搬運工了嗎?

這樣的事情非常無法理喻!就是正規途徑,要取這麼鉅額的現金,恐怕也要提前組織聯繫!而且在網絡支付,銀行卡滿天飛的現代,有必要取這麼鉅額的現金嗎?

沒知識可怕!沒有知識,有膽量更可怕!按常理來講,我們國家普及了義務教育,真的不應該出現這樣的事情!也就當做一個茶餘飯後的笑料吧!但同時也提醒我們,在這個世界上,只有想不到,沒有不敢做的!

不過,仔細想想,這個事件非常嚴重!但從另一方面來看,它的社會危害性卻並不大!因為這種方式違法作案成功的可能性,基本是零!


理財迦

騙子不管將自己包裝如何高大上,但萬變不離其宗,其最終目的就是為詐騙錢財而來。

這次中山小欖鎮詐騙銀行案,本身就破綻百出。騙子冒充某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銀行行長,帶人來到小欖鎮某支行,要提取1個億的現金。騙子天真以為就自己這身行頭,肯定能騙過銀行工作人員。殊不知,像行長這種高級管理人員,雖不和普通工作人員打交道,但他本人或者他的相片,絕大部分應該目睹過真容。用腳想一想,這種伎倆充其量就是掩耳盜鈴,莫說銀行工作人員,就是一個普通百姓,也不會輕易相信。

再說,騙子要在支行提取1個億現金。如此鉅額現金,不要說是騙子,就是貨真價實的行長來提款,也許提前一兩天打聲招呼。再說了,行長真的需用這麼多錢,要麼直接轉賬過去,要麼派個下屬過來,再像銀行打個電話即可,沒必要事必躬親。

這種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到銀行招搖撞騙,不是腦子進水,就是被驢踢得不輕,是典型的自投羅網。


洛水清風cuixiaosheng

哈哈,真心牛13!

1.還真的以為還是上世紀80年代,在西北某小鎮,雖然扮演化裝一下,就可以偏行天下了?

2.估計這個油膩大叔,在局子裡面待的時間過長了,腦袋抽抽了,還以為外面的世界,還是車費路霸當道的年代,幾個人虎一下就可以!3.英武之前在部隊工作,講過所謂的絕密文件,仔細算算不超過20份。哈哈,絕密工作者?這貨怎麼不開著拖拉機到TN門轉一下圈,然後說是執行“絕密行動”?!!哎~~~算了,一晚上沒怎麼睡覺,看世界盃了,小心說錯話讓這貨知道,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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