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呆!寧波女子丈夫死後4年才知情!更加離奇的是……

驚呆!寧波女子丈夫死後4年才知情!更加離奇的是……

這是 情感新鮮事兒 的第 66 篇文章

見過拖延症,可你肯定沒見過這樣的拖延症!

新婚不久,丈夫杳無音信,她沒有去打聽。肚子大了,女兒出生了,她還沒去打聽丈夫的去向。

甚至有人說丈夫死了,她仍沒聯繫丈夫的家人。直到女兒3歲多去辦戶口,才發現,丈夫已經身亡四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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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從2016年夏天說起。一位40多歲的農村婦女王——梅帶著一個4歲多的小孩賴標佳來到法院,手上拿著一堆材料向工作人員哭訴其悲痛遭遇。

王梅說自己是奉化人,自己與臨海的賴標(化名)在打工期間相識,並於2011年12月2日登記結婚。婚後兩人在賴標老家居住至春節,節後兩人先後離家前往舟山尋找工作。賴標去了船上後,音訊很少,2012年4月後,更是沒了消息。

丈夫杳無音訊,王梅的肚子卻一天天大起來。2012年9月,王梅生下了女兒。女兒出生了,會喊“爸爸”了,會走路了……可是,王梅一直沒有盼來丈夫一絲半點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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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16年,女兒要上幼兒園了,她才去丈夫的老家浙江台州辦戶口。這才從派出所瞭解到,丈夫早在2012年4月在僱主的漁船上工作時落水身亡

可是,四年了,沒有任何人告訴王梅,丈夫已經去世。而且,王梅輾轉了解到,丈夫的死亡賠償金(共計48萬)也被丈夫的四兄妹給分走了。

王梅氣不過,上訴法院要求僱主對母女進行重新賠償,賠償金額共計120餘萬元。

聞訊後,僱主李某對此表示強烈不解,並拒絕應訴。最後,經法官再三說服,李某委託律師前來應訴。

對於訴訟時效問題,王梅堅稱是在2015年10月給女兒上戶口才得知賴標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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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認為王梅應對其未盡合理夫妻義務或自身主觀過失承擔相應後果。法庭基於上述訴訟時效的認定駁回了王梅的訴訟請求。但是,王梅作為死者遺孀,多年獨自撫養女兒長大,在丈夫身亡多年後未曾得到分文賠償,著實令人同情。

如何在雙方之間找到解決問題的平衡點,是妥善處理雙方矛盾的關鍵所在。

在案件判決之前,法官通過對賴家原居住地實地調查,得知賴家兄妹其中一人已死亡,賠款除部分用於賴標喪事等支出外其餘由賴標大哥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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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家兄妹和村鄰都表示當初對賴標結婚登記不知情。事故發生後,家屬也無法與王梅取得聯繫。派出所則稱當年出具證明的民警已經調離崗位,證明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原因不得而知。

在法庭多次同賴家兄妹以及船東的溝通後,三方最終達成新的和解。李某再拿出4.8萬元,賴家兄弟拿出30萬元。

王梅在訴訟請求被駁回後,拿到這34.8萬元調解款,並表示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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