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一老板商铺开业放鞭炮庆祝,违反“禁放令”被罚款

漯河一老板商铺开业放鞭炮庆祝,违反“禁放令”被罚款

6月19日10时许,临颍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临颍县三环路与清风路交叉口西南角某商铺门口,有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陈起新、文渊博等立即赶到举报地点,当场阻止了正在点燃烟花人员,并对该店老板张某及其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告知该区域为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已触犯到了法律。

漯河一老板商铺开业放鞭炮庆祝,违反“禁放令”被罚款

随后民警将该店老板张某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违法行为人张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张某称:“本想着店开业,为了喜庆庆祝,在临颍县城购买了烟花爆竹,现在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最终,民警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张某进行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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