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學是什麼,研究對象是什麼?

安守-

作為一門看起來將繼續存在下去的古老學問,歷史學包含著太多複雜的內容,很難給出一個精確的定義。當然,我們可以簡單地說,歷史學是一門以歷史為研究對象的人文學科。但這是一個懶惰的定義,解決不了很多疑問。

與其糾結於歷史學的精確定義,不如讓我具體來回答,當歷史學面對歷史對象時,它究竟想解決哪些問題。如此,你會對歷史學到底是什麼有比較切實的瞭解。

我認為,歷史學主要有三大工作。

一,判斷哪些事實值得記錄,寫入歷史

看起來簡單,其實這是歷史學首先要搞清楚的問題。過去的歷史學往往關注帝王將相、朝代更替和重大的政治、軍事和經濟事件。到後來歷史學家逐漸認識到,歷史學也應該關注社會結構、民眾心理以及內在驅力。如果把歷史比作房子,用年鑑學派史學家的說法,過去的歷史學關注閣樓,現在要更關注地窖。

二,發現事實真相,理清事實的來龍去脈。

照理說這是歷史學家最基本的工作,但也不簡單。一個事實,有它的主導者、參與者,還有旁觀者和敘述者,誰最有資格代表這個事實?還是說,根本沒有直接的事實,只有每個人不同的觀感、講述和評判?我想歷史學家們未必會意見一致。

三,分析和說明歷史事實,進而對歷史的走向做出判斷和推論。

從18世紀開始,歷史學已經從單純的描述性的學問轉變成了複雜的分析性的學問。原來集中研究歷史個案是歷史學的主流,但是到了現在,一個學者不對他所處理的歷史加以總結,賦予它某種規律性、因果性和相關性,他就算不上一個專業的歷史學家。換句話說,這樣的歷史學家(或者說歷史學),必須同時兼具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和心理學等學科的一些基本技能,才能做好以上工作。

在我看來,由於要雄心勃勃地完成這三大基本工作,近百年來歷史學經歷了持續的膨脹,其結果有兩個,一個是歷史研究的範疇越來越大,另一個結果是歷史學跟其他社會學科越來越像,以至於正在喪失它獨有的特徵。這些趨勢,我想歷史學家們也會有所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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