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汀案例:都是“酒”惹的禍!

长汀案例:都是“酒”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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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升

對不起,請原諒我的一時衝動,今後我們還是同族兄弟,也感謝華所長為我們打開了心結,祝你術後身體健康。

长汀案例:都是“酒”惹的祸!

曹某財

沒事了,過去了的事就讓它過去吧,我不會記恨的,這次也讓你花錢買了個教訓,希望你今後喝酒後不要衝動,衝動是魔鬼。

长汀案例:都是“酒”惹的祸!

雙方當事人臨走時都握著調解員的手“不愧是‘金牌調解員’,太感謝您了。”近日,長汀縣南山鎮司法所出現這感人一幕。

事情還得從2018年5月2日說起~

案情回放

长汀案例:都是“酒”惹的祸!

網絡配圖

长汀案例:都是“酒”惹的祸!

出院一個月的曹某財,身體恢復得還不錯,便想將此事了結。擺在他面前的有兩個選擇:一是去法院起訴曹某升,由法院判決賠償等相關事宜;二是約同對方當事人找當地司法所進行調解。同村同族,曹某財也不願上法院把關係鬧僵,於是便找上了鎮上遠近聞名的“金牌調解員”華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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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5日上午

长汀案例:都是“酒”惹的祸!

2018年6月5日下午

在南山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的不懈努力下,成功調處該起輕微傷害賠償糾紛案,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調解現場

本次調解,根據案情,華所長採取“四妙招”了結此場糾紛。

1.

採取“部門聯動法”

2.

採取“面對面調解法”

3.

採取“背靠背調解法”

調解現場中,司法所讓雙方當事人暫時迴避,通過背靠背的調解來解決問題。

而後,調解人員徵求受傷方曹某財意見,曹某財提出:賠償金額太少,誤工費算30天3000元,護理費算一半也就是7天700元,交通費算500元,那也還得5000元左右,調解進入交織狀態。

4.

採取“情理交融法、回味舊情法”

親房曹某祥(村主任)出場,首先做受傷方的工作:此次曹某升的損失很大,同是鄉里鄉親、同根同族的本家,抬頭不見低頭見,希望曹某財能夠再減少些要求的賠償數額。

曹某財表態:本著同族關係,將賠償數額定為5500元,這是底線。

曹某升表態:同意賠償數額5500元,並希望此事了結得到曹某財的原諒,不再記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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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調解成功,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賠償金額一次性付清,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長汀縣司法局 華新漢 曾佑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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